最近一段时间,医生说已经发生恶化,因此我才这么焦急的。”
苏晨有些意外地说道:
“没想到楚老板还是一位大情种喽,真是没看出来。”
对于苏晨的调侃,楚明辉没有太在意,他这种人,脸皮已经修炼到了一定厚度。
不过苏晨说他是大情种,他心中却有点好笑,他确实是大情种,不过不是对一个女人,而是对众多女人。
这时,苏晨又想到一个问题,便开口问道:
“你的钱也不少,白血病其实也并不算是无药可治的绝症,完全可以做手术换骨髓啊,现代的医学技术很发达的,手术成功的概率应该很高的。”
“本来想着是做手术的,不过骨髓的配型很难找,而且我媳妇她害怕做手术,毕竟是自己的身上动刀子嘛,意外和风险肯定是存在的,所以我们一直采取的都是保守治疗。”
他又指了指苏晨:
“再说了,现在不是遇到苏神医你了吗?你有过治愈白血病的先例,还没有动手术,肯定找你嘛,实在不行了,做手术治疗是第二选择,你说是不是?”
苏晨漠然地点了点头,也确实是这个道理。
之后,几人又寒暄了几句,楚明辉很会调节气氛,是商界中的老油条、老狐狸,一句话能掰成十句话说,绕来绕去都能表达出自己的目的。
而且,苏晨还敏锐地发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楚明辉的眼睛不时地往咏梅的身上瞥去,特别是咏梅的胸部。
咏梅是一个很有魅力的女人,在得病之前就将张大海迷得神魂颠倒,好几年了都牵挂不下。
现在白血病也好了,不需要吃药,压力也减轻了很多,红光满面的,好像是年轻了20岁似的。
这种女人对于一些中年男人是有很大魅力的,因为所有的男人到最后都会发展成曹贼,最喜欢的是结过婚但是依然有魅力的成熟女人。
这种韵味,是年轻、单纯的少女说什么也不可能拥有的!
但是咏梅和黄延秋两个人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苏晨虽然很想一筷子戳瞎楚明辉的眼睛,也没有轻举妄动。
饭菜确实很丰盛,味道也很好,四人没有喝酒,吃了大概一个小时不到,便走出了千里缘饭店。
来到饭店门口,楚明辉笑着提议道:
“我媳妇儿现在在一家私人医院,我现在开车带着你们去吧,咏梅坐在副驾驶,苏神医和延秋你们两个坐在后面,放心!我的车是加长版的林肯,空间很大,绝对不会让你们不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