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怒气的脚步声逐渐远去后,安澜扑通跪在墓碑前,两行清泪悄然滑落,她狠狠的在地上磕了一个头,道:“哥哥,对不起……我真的知道错了,从十几年前,我就错了!”
她抬起头来,额头红肿一片,蓄满泪水的眼眸看着墓碑,哭泣道:“哥,我不明白。不明白一切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为什么封煜会变得这么冷血无情……”
安澜哭着,满是雾气的眼睛失神的看着前方,想起了自己与封煜的过往。
从她记事开始,便记住了一个漂亮哥哥,他的名字叫做封煜。
还记得第一次看到他的时候,安澜便跑过去抓着人家的手,叫道:“漂亮哥哥,你好漂亮哦,比我爸爸和哥哥都好看,你叫什么名字?我们可以做朋友吗?”
封煜大她几岁,稚嫩的脸蛋已看得出帅气,他脸上扬起阳光的笑容,摸摸她的头道:“小妹妹,你说错了,形容男生不应该用漂亮,应该用帅,我叫封煜,你可以叫我煜哥哥。”
“煜哥哥,你好帅好帅啊!那从今天起,我们就是朋友了吗?对了,我叫安澜,是不是很好听?”安澜忽闪着纯真的大眼睛,手紧紧抓住他的手,生怕这个新认识的帅哥哥朋友跑了。
“好听,这个名字跟你很配,澜澜,很高兴认识你!”
从此之后,封煜身后便跟着一个叫做安澜的小尾巴。
她那巴不得24小时都粘
着他的劲头,连安爸爸看了都不由得摇头,取笑她。
“澜澜,你这么喜欢封煜哥哥吗?那长大以后,嫁给他当新娘子好不好呀?”
“新娘子是什么?好吃吗?”安澜歪着头问,随后挥挥小手道:“不管好不好吃,我都要跟着煜哥哥,我这辈子都要跟他玩!”
安爸爸说者无心,安澜听者有意。
她心里一直记着父亲,说让她给封煜当新娘子,所以直到后来长大,她明白新娘子的含义后,还认认真真的把这句玩笑当真。
童年的纯真时光总是过得很快,安澜的每一天都过得很快乐,因为她每天都能见到煜哥哥。
当年,封家和安家是世交,生意上也有合作,所以两家关系很好,儿女们来往也很密切。
长得水灵又可爱,嘴巴也甜的安澜,也深得封家父母喜欢,他们自然乐得能够跟儿子成一对。
所以,安澜从小很长时间基本都住在封家。难得的是封煜对她也特别宠爱,呵护有加,对于小他几岁的安澜,拥有非凡的耐心。
安澜还记得她七岁那年,因为贪玩自己跑出去,结果被野狗撵上,狗嘴咬上她手臂的那一刻,她痛得大哭出声。
一声怒吼从耳边传来,她睁开眼睛。
泪眼迷蒙的看着那个半大少年,拿着木棍赶野狗,不顾危险冲上去跟野狗搏斗的画面。
那一刻深深的印在她的脑海里,封煜赶走野狗后跑到她
身边,满头大汗自责又心疼的看她的手臂,从身上撕下衣服给她包扎,背着她一路走到医院。
被野狗咬伤的地方需要消毒,缝针,还要打针。
从小安澜便特别怕针,她尖叫抗拒着医生护士的靠近,封煜跑过来紧紧抱着她,安抚她。
“澜澜乖,煜哥哥在,我保护你,不痛的不痛的……”
他温柔的声音在耳边一遍遍徘徊着,细长的手指紧紧捂着她的眼睛。
她从眼缝里看到,封煜低着头轻轻的吹着她的伤口,为她减轻痛楚。
后来,伤口好了,可是她的手臂却留下浅浅的疤痕。安爸爸想让她做植皮手术,可是安澜却拒绝了,她轻抚着伤疤,说:“不,我要留着它。”
那时候,年幼的她还不知道什么是爱情。
但是,她就想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