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发出一声惨叫,喷着鲜血栽落马背。
赵云走上前去看了看,发现公孙续还没死,但已经晕了。
赵云看了看公孙续身上的华丽衣服,又看了看自己身上的皮袍子,决定劫个……衣服。
剥完外套,赵云发现公孙续的里衣也挺好,便把里衣也脱了下来。
又发现,公孙续的银冠不错,也给他取了。
然后是靴子……
最终,公孙续只剩一套小衣!
不是赵云嫌弃别人穿过的小衣,而是那件小衣太小。
他的身体某处太过粗壮,一般的小衣容纳不下。
这是赵云第一次穿上细绸和细麻衣物。
那种舒服的感觉,让他有种穿上后世衣服的错觉。
顿时,他就喜欢上了这套衣服。
活了这洗去衣服上面的血迹,他来到一处河边,用水清洗了弄脏的部位。
然后,他借着水面倒影,审视了一下现在的形象。
身高1米85左右。
身材匀称而挺拔。
面部如同雕刻一般,五官分明,有棱有角。
俊美异常,却又不失阳刚。
黑发束起,以一个银冠固定着。
穿着合身的冰蓝色对襟窄袖长衫。
衣襟和袖口处,使用宝蓝色的丝线,绣着腾云祥纹。
腰间扎一条同色银丝蛛纹带。
腰带上一个银勾,上悬一口带鞘宝剑。
靛蓝色的长裤,底部扎进了锦靴之中。
整个人显得丰神俊朗,自信满满。
“果然是人靠衣装啊!”
赵云看着水中倒影,很是感叹。
以前的赵云,总是穿些灰朴朴的粗布衣服,显得又土又憨。
谁知道,只换了一身衣服,就变成了一名贵公子。
纠结了一会儿,赵云方才重新把皮甲套在外面了。
结果一看,还是很帅。
这才放下心来。
“接下来,得尽快离开这里!”
公孙续对他的威胁之语,历历在耳。
若他不动作快点,真的可能落在公孙氏手里。
毕竟,右北平郡,属于公孙氏的大本营。
在这里,公孙氏的世俗力量极强。
公孙瓒作为朝廷任命的将军,更是统率着一支人数达到五千的骑兵。
其中,白马义从这种精锐轻骑兵,达到两千之多。
以他的武力,面对一百名白马义从也得跑。
原因是,白马义从都善骑射。
他来不及发挥绝世枪术,就会被对方的箭雨射落马下。
“看来,我真的得去弄一张三石强弓了。这样的话,我射出去的箭,就能比别人远得多。”
赵云喃喃地说着。
他从后世资料得知,历史上的绝世射手,使用的全是三石强弓。
黄忠,吕布,全是这样。
“只是,一定价格不菲!”
想到钱,赵云下意识地摸了摸怀里的钱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