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岁以后,原主就跟随童渊学艺去了。
学了八年有余,直到一年多以前,原主下山归来,才和夏侯兰匆匆见了一面。
今日的赵云,虽已不是原主本人,却因继承了原主的记忆和情感,心中也有些莫名的惊喜。
赵云点点头,站起身来。
一看小狗儿还在一旁跪着,便将小狗儿也拉了起来。
“子龙,去我家里,我给你接风。”
赵云略一迟疑,笑道:“那就搅扰了。”
到了夏侯兰家里,赵云轻车熟路地来到夏侯太公的院子里,向夏侯太公行了个大拜之礼。
原主小时候,穷得经常只能吃水肉。
当与夏侯兰交好以后,他就常常跑到夏侯兰家里来蹭饭吃。
夏侯太公心地善良,从没嫌弃过原主。
而且,还给原主取了个字:
子龙!
夏侯兰的字是:子瑞!
从这两个字就可以看出,夏侯太公是把原主视作子侄的。
对于这样的老人家,赵云自然十分尊重。
次日。
赵云花了一些钱,请了十几个人下河去掏摸。
“子龙,你想摸什么?该不会是摸泥鳅吧?”
夏侯兰很是疑惑。
“哈哈。”赵云好笑地拍了拍夏侯兰的肩膀,“那是一个罐子,我跟随师父学艺之前,把它埋进了河中淤泥里。这么多年过去,忘了具体埋藏地点了。”
“哦。”
两人说了几句闲话以后,赵云略一迟疑,问出了一个重要问题。
“子瑞,我已辞掉军职,准备去洛阳闯荡,你愿意跟我一起吗?”
夏侯兰陷入沉思。
他不傻。
第一时间,就听出了赵云的隐藏意思。
我将出去闯荡,你愿追随吗?
在这个时代,这种事情十分常见。
谁发达了,即使不主动张口,同乡和儿时伙伴,也会自动投奔过来。
但是,像赵云这种——
抛弃当前军职,漫无目的地去往一个大城市,让夏侯兰有些理解不能。
这年月,又不流行“打工”的说法。
跟着你去洛阳干啥?
喝西北风?
夏侯兰思虑一阵,讪笑道:“太公对我管得甚严,我想和他商议一番。”
理由合情合理,却终究没有表达自己的意愿。
可以认为,这就是委婉的拒绝。
赵云暗自叹了口气。
没有名望的坏处,在此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便是儿时好友,也不会选择追随你。
甚至,在当世的价值观下,他更应该去追随夏侯兰。
因为,沛国谯县的夏侯家最近两三代,都有人在朝中做官。
即使是依靠太监得的官,只能算是士人眼中的“浊官”,那也已经进入士族行列。
虽然真定夏侯家只是谯县夏侯家的一脉分支,但这时代流行攀亲戚。
拿出族谱一划拉,真定夏侯家也算是士族阶级。
比起赵云的寒门出身,高出至少一个大台阶!
赵云略有不甘,决定与夏候兰打个赌。
“子瑞,我与你来个约定!
两年内,我一定会变得天下知名!
若能做到,我希望你来帮我!
敢赌吗?”
赵云这番话,带着半开玩笑的意思。
夏侯兰微微一笑:“有何不敢?”
“那好,击掌为誓!”
赵云伸出右手。
夏侯兰微笑着,也伸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