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后。
由我执笔写给《人民日报》的读者来信被《人民日报》刊登出来了!
得知这一消息时,我并没有看到《人民日报》。
是彭安民在下午三点钟的时候第一个把消息告诉我的。
彭安民也没看到《人民日报》,是他们厂里发电报给他说了这事,他立马就来找我了,说最好是趁着《人民日报》发表的这个读者来信的强劲东风,尽快把游行集会搞起来。
我觉得,一定要看到《人民日报》发表的原文才好确定。
紧接着,就有来自黑龙江、江苏、浙江、山东、北京等成员纷纷前来找我,都说是他们自己的厂家发电报来说的,都证明确有其事。
我相信这应该是真实的,但我认为必须看到真正的《人民日报》上刊登的读者来信才能确定。
于是,大家分头行动,按照东南西北的方位分别出去寻找,去全县城的报刊杂志出售点包括邮电局的报刊杂志销售点寻找。
歩科长说:“我也去看看,如果有,我就全都买回来。”
歩科长刚要出门,田小姐和欧阳霓虹就来了,说有厂里给歩科长的加急电报。
歩科长打开电报看了一眼,马上交给了我。
我展开一看,电报的内容是:看见了《人民日报》上刊登的读者来信,内容是反映垣长县聚集大量讨债人的情况,说明你们在那里的情况不容乐观,你们辛苦了!都保重!
我由此更加确信我们的读者来信被《人民日报》刊登了。我说:“歩科长,你跟田小姐马上去跟厂里打长途电话,让厂里把《人民日报》的原件发一份传真过来!”
歩科长和田小姐走后,欧阳霓虹问我:“既然《人民日报》都把你写的读者来信刊登了,那你打算接下来怎么办?”
我说:“既然大家都知道了,那肯定是要提出趁机进行游行集会活动的。所以,接下来会很忙。”
欧阳霓虹说:“公安局已经答应给我们解决问题了,咋办?”
我知道她问这话的意思。
这边,我是讨债人的领袖,肩上担负着大家的重托。那边,公安局说已经帮我们讨回了一百万,其余的也已经明确表态,说明天就会帮我们追回来。
也就是说,我已经被逼到了进退维谷的境地。
进,就会得罪公安局,钱就有可能拿不回来了。退,就会得罪十人团的全体成员包括几百个讨债的企业代表,别说是良心上过不去,搞不好会被大家反过来收拾我,甚至没办法离开垣长县!
我说:“我这是被架在火上烤了啊!”
欧阳霓虹说:“是这样的,所以我担心你啊。”
我说:“那你的意思呢?你觉得我应该怎么办?”
欧阳霓虹说:“从我的个人观点和服装厂的角度考虑,还有我们公司,当然是希望我们顺利拿到钱走人。厂里讨回了这么一大笔资金,肯定是高兴,我个人呢,也就能够跟他们顺利签约,我也会有一笔不菲的收入,公司也节省了我们两人这一次的差旅费用,而且还有下一个业务单,都是大好事!但我觉得,如果这样,那就为难你了。通过这一次的接触,我看得出你是一个很讲义气的人,你丢弃不下这些跟你一起闹事的人。”
我点点头,一时竟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欧阳霓虹看了看我说:“达龙。”
自认识以来,她一直都是喊我“达先生”、“达副科长”,这还是第一次这么直接称呼我的名字,让我忽然觉得有点不适应。
她继续看着我说:“还是你决定吧,我宁愿放弃我的利益。”
我听得出,欧阳霓虹的话基本上选择了支持我,她是在表明宁愿牺牲自己的利益也不想让我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