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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天之后,一支七十多人的队伍进入了杨维克朔省库布鲁姆郡的地界,这支队伍由甘姆吉的商队和贝里昂的卫队组成,在五天的长途跋涉之后,他们此行的路程已经走了近一半,再有五六天的时间,就能到达杨维克朔城了。
队伍进入库鲁姆郡地界不久,甘姆吉就骑马来到贝里昂的马车前,来告诉他今晚的歇脚点。
此时的贝里昂正在哈玛给自己打造成房车的四轮马车内睡觉,这辆四轮马车,经过改造之后,不仅能够装载部分货物,还有一间卧室,里面有一张单人床,一个书桌。
车厢内还有很多可以收纳的柜子、抽屉,一个人住起来还是挺舒服的,这一路上,贝里昂除了路况不好的地方骑马通过之外,剩余大部分时间都在这辆马车里。
甘姆吉骑马跟马车并行,敲了敲车窗之后,贝里昂将窗帘拉开,一看是甘姆吉,笑着问道:“是该宿营了吗?甘姆吉。”
“我正要跟大人您说这事儿呢,今晚我们不用住在野地里了,往前走不了多久,就是西斯镇,那是一座有围墙的大镇子,里面酒馆、旅店、铁匠坊什么都有。
咱们今晚就住这里,好好歇一歇。对了,镇里那家酒馆的羊羔肉特别好吃,到了之后,我带大人去尝一尝。”甘姆吉回答说。
贝里昂一听有一座繁华的镇子,也是很开心,虽然自己有舒适的马车,但自己的卫队这几天一直都是在野外搭帐篷,他高兴地点点头,“好的,甘姆吉,就听你安排了。”
在甘姆吉离开之后,贝里昂从马车上下来,他让布兰把他的战马牵过来,自己骑马走一走,也看看这沿途的风景。
这时候,离太阳落山还有一个小时左右的时间,阳光已经不再强烈,秋日的风吹在身上也有了一丝凉意。
贝里昂裹了下自己的披风,抬头看向天空,鸟儿们已经开始回巢,一群群的在夕阳西下之际,快速掠过天空之后,留下平原拥抱落日的壮阔之美。
看着在前世时几乎没时间欣赏的风景,贝里昂双腿夹了下马,胯下的马儿领会了主人的意思,小跑几步,向队伍前方跑去。
贝里昂刚到队首还没来得及跟队首的甘姆吉打招呼,就看见一名骑马的商队护卫匆匆忙忙冲到了近前,他神色慌张,忙不迭地跟甘姆吉说:“老板,不好了,前面的那个村子被屠村了,遍地都是尸体,太惨了!”
甘姆吉听后,大吃一惊,“啊!这怎么可能啊。”
贝里昂这时候驱马上前,说道:“会不会是领主间的私战,或者是强盗?”
甘姆吉摇了摇头,“大人,您说的这两样,应该都不可能。”
“哦,为什么?”贝里昂问道。
“前面的村子是西斯镇陶尔爵士领地内的,陶尔爵士为人和善低调,不可能与别的贵族结仇,自然不可能是领主间的私战。
西斯镇附近都是平原,没有山地、林地供强盗躲藏,除了小股的劫匪之外,不可能有像卡尔河南岸三大匪帮那样的大规模的强盗。
而且陶尔爵士依靠西斯镇这座商路上的繁华小镇,每年挣了不少钱,他手下兵力虽然不多,但很精锐,每年都会主动清剿匪患,绝不可能是强盗们做下的。”甘姆吉给贝里昂解释说。
“不管谁干的,这段路程一定有风险,我们要抓紧赶到西斯镇里。”贝里昂说道。
甘姆吉点点头,表示同意,他赶紧催促自己的商队护卫头领,让他督促大家赶紧赶路,而贝里昂则带着布兰和三个骑马商队护卫前往那个村子里看下,看是不是能发现什么线索。
还没到村口的时候,贝里昂他们远远的就嗅到了难闻的焦糊味和尸体腐烂的臭味,贝里昂闻到这些味道后,勒马停蹄,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