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16【一更】(4 / 5)

现的——不清楚。

与灵犀一指陆小凤、江南花家花满楼、杀手中原一点红为友人,四人经常在京城酒肆之中混迹。

今年春天,江南花家眼盲的公子花满楼复明——据说是神医张简斋的手笔,然则张简斋行医几十年,从未治好过眼盲。

今年夏季,在广州府曾见白云城主与温玉坐船远航,杀拥翠山庄李玉函、柳无眉夫妇二人夺取船票,那船属于蝙蝠公子,半路海难而沉。

一个月后,蝙蝠公子的真身就在江湖上暴露了,那人原是无争山庄原随云,其父原东园亦有争雄江湖之心,死于练功时的走火入魔。

其后数日,太平道魔教的消息席卷江湖,以上提到的这些人均属于教众之列,西方魔教派出东海玉箫,东海玉箫石沉大海。

再后,有传言说,魔教典籍《天地阴阳交征大悲赋》在金钱帮手中。

到此,事情就算整理完了。

这些事情之前其实金钱帮就收集整理过,但是所有人——包括上官金虹,都忽略了这些江湖名人身边的那个胡女郎,男人惯常会轻视女人,饶是上官金虹这样的枭雄,他也不自觉的会认为,女人搞事,只会是像林仙儿一样的搞事。

如今再把这些消息搬上台面来,再想一想向松憋屈的死,上官金虹陡然意识到,这女人的身影其实无处不在,倘若她真的是个无足轻重之人,这些江湖名人何必每一次都要带着她?

答案是……配合。

这些人的配合,一定就像是从前的他与荆无命一样,极其的精妙,天下无敌。

上官金虹慢慢地思考着,认为击败温玉的关键,就在于打断这种配合,令她孤身犯险,如此,那些用于辅助的奇|淫巧技,自然不成威胁。

他不徐不疾地思考着,已打算自己亲自出手,杀死这女人了。

不过,杀是要杀,但方式方法,却须得很讲究。

动脑子一向都是上官金虹的长处,他思考着,一个计划已慢慢地成型了。

而另一面,他的前任左右手荆无命连杀了十数人之后,如游魂一般的飘荡回了京城。

他其实根本不知道自己朝哪个方向在走,等到他回过神来的时候,他已过了明镜山,站在了京城巍峨的城门口。

荆无命漠然地走进,城门口来来往往的人实在不少,有瞧见荆无命的,面上露出了不屑之色。

他的黄衣已经破损,黯淡无光,短短的下摆被撕裂了些,右臂的断口处绷带好多日没换,散发出一股令人极其不适的血肉腐烂的味道,他这般落魄,显然已被人当做是行乞的乞丐。

其实落魄的江湖人,本就不比乞丐高贵到哪里去的,江湖人逞强斗狠,一条阴水沟里死上十个也不奇怪,对安稳过日子的人家来说,混江湖的和阴沟里的老鼠也没什么两样。

荆无命瞧也不瞧那人一眼,漠然地走进了城,他快速地走着,既不知道自己是从哪里来的,也不知道自己要往哪里去。

直到深夜。

深夜,街上的灯火一点一点地暗了下去。

他一路走来,其实一次也没有经过城池,是自荒郊野地里走来的,大冬天的荒郊野地,实是人迹罕至,他没有见过一户人家,所以当然也没看见过一盏灯火。

然则……如今他骤然到了灯火通明处,再看这这些灯火一盏一盏的熄灭,变得阑珊、零落,荆无命看着眼前的一切,一种难以言喻的窒息感涌上心头,似是一双鬼爪,死死地扼住了他的脖颈。

他好似又在颤抖,每一条肌肉都在颤抖,都在克制颤抖。

终于,灯火只剩下了最后一盏。

这是一家矮小的小酒馆,门口挂着酒旗,这酒旗颜色黯淡,起码也有十几年的历史了,酒馆门口厚重的门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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