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荀从空间里取出最后一套秋衣。
这一套,在苟荀的要求下,小启可是认真渲染过的,不仅颜色是青春靓丽的粉蓝色,上面还绣了几朵花,每一朵花都是一个对身体有益的小型阵法。
只不过,这几朵花的位置有些尴尬,两朵在屁股上,两朵在背部腰线偏上,一朵在前面肚脐靠下。
屁股上的两朵,有辅助血液循环的作用,徒步十公里保证不累;后背的两朵,能舒缓神经疲惫,熬夜三天依然精神抖擞;肚脐的那一朵,保护女性周期时的健康。
不用说,这几个位置也是苟荀的杰作,用心不可谓不良苦,可美观效果也可谓一言难尽。
要不是小启抵死不从,把苟荀要求的金色丝线私自改成暗绣,恐怕看起来还要更加惊悚。
从衣帽间里随便拿了个老妈的手提袋,把秋衣装进去,苟荀晃着膀子出了门。
约定的那个街心公园,位于几个小区中间,地点颇为幽僻,不是住在这周围的人很少知道这个地方,即使住在这附近几个小区的,也需要从正门出去绕一大圈才能到。
简单来说,广场舞团伙都懒得选在这里跳。
这里本来就是苟存理给自己住的小区,留出来的一片缓冲兼逃逸地点,当然不希望太多人没事就来。
这也导致,这个环境清幽景色秀丽的街心花园,成了学生情侣们的约会圣地。
滕菲来到时,便看到四对小情侣,各占据花园一角,正在轻声细语。
她也不知道自己到底什么感觉,有些羡慕,还有些抵触,同时还替这三男五女的家长操心。
“想什么呢?”苟荀来到时,看见滕菲正发呆,伸手在她眼前晃了晃:“回神了嘿,要梦游就回家去,大街上多危险啊。”
滕菲没好气的白了苟荀一眼,随后又想,这个家伙就是这副不着调不会说话的样子,何必跟他一般见识。
她轻盈的转了个圈,带着些许羞涩的问苟荀:“你看我今天怎么样?”
苟荀上下扫量一遍,见滕菲扎着飘扬的高马尾,上身是荷叶圆领的衬衣,外面穿着收腰的米色小风衣,下面一条窄腿水洗蓝牛仔裤,裤腿扎在米白色圆头厚底的马丁靴鞋筒里。
这感觉,就俩字,好看。
要换了别人形容,可能说好一个校园风的楚楚动人大美女,清纯中带一点含苞欲放的成熟,美丽中更多是故作成熟的懵懂。
苟荀就只竖了拇指:“没看出来啊,你还有这套衣服呢?没见你穿过。”
滕菲呼吸一滞:我是想让你看见我穿新衣服了么?我是想让你说……算了,还想让你看看我今天特意描了眉毛,涂了唇彩呢,现在想想,这种人类才能明白的事情,跟一头狗熊有什么好说的!
她带着点咬牙切齿的心态从苟荀手里夺过提包:“我看看你给我买的秋衣!”
苟荀有些莫名其妙的挠挠头,不知道这丫头好端端的发什么神经。
滕菲只是打开提包看了一眼,见颜色是自己很喜欢的蓝色系,她就忍不住心生喜悦,觉得苟荀还能记住自己喜欢什么颜色,已经是很不容易,之前的那点小脾气立刻消失。
合上提包,挎到胳膊上,笑逐颜开的给苟荀说:“走吧,今天姐姐高兴,带你开开眼去。”
苟荀更加感觉莫名其妙,这丫头怎么突然心情又好了?
管她呢,只要不是想吵一架,这种事就没啥好问的,跟着走就行了。
两人刚离开小区范围,路边草丛里跳出来一只胖橘猫,趴在滕菲脚上不肯动弹。
滕菲哄了哄,这个胖家伙死活不走,便问苟荀:“它什么意思啊?”
苟荀捏着嗓子配音:“好朋友,拉拉手,咱俩谁走谁是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