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父亲把艾梅拉博士的项目交给了我?!
真是不甘心呐,那现在又是怎么回事?
我还活着,而且这个躯体并不是我的,明显稚嫩了一些。
而且这里的科技都更发达些,那个像城堡一样的教学楼顶,亮着类似全息投影的霓虹光环。
他望着自己的白皙的双手,心中升起一个念头,这是异世界吗,我穿越了?
他不禁讥笑,要感谢那个以前在家拉着自己看小说的外甥吗?
陆笙踏进电梯,按下三楼的按键,都已经过去了,又能怎么办呢。
既来之则安之,反正都是活,在哪不一样啊,话说回来,他们三个怎么不坐电梯啊?
过了半小时,四人来到餐厅,买了一份奶油炖菜,烤羊排,四份各种口味的蛋包饭和提拉米苏。
“我靠,陆笙你请客啊?!”裴伦眼冒金星地瞪着桌子上的午餐。
他咧着嘴尴尬地笑道:“啊嗯,对。”
以前花钱大手大脚习惯了,下意识就...
几人立刻大快朵颐起来,只是没过一会儿,找麻烦的家伙就来了。
经常欺负他的几个人向他走来,带头的叫刘坤,身边跟着的是他的拜把子兄弟,沈卿仲。
这刘坤也算是在学校里仗势欺人的富二代中最爱阿谀奉承的了,见人就夸。
他的父亲是金融业界精英,对于他来说可是嚣张跋扈的资本。
刘坤抓着陆笙的肩膀,操着淡淡的乡音,“喂,你跟我走。”
裴伦皱了皱眉,放下了手中的勺,低声道:“你要干嘛,还想打一架吗?”
刘坤心里也有点怵他,便说:“哼,我只是传个话,没别的意思。”
“那走吧。”陆笙站起身,三人一脸担忧地也站起来。
沈卿仲和另外三人拦住他们,“就他一个人跟我们走,保证没事。”
裴伦只好作罢,咬着牙坐下去,陆笙和他们走出餐厅,来到停车场。
“我的意思很简单,以后离孟语初远一点,她现在是我的女人,听明白了吗?”
陆笙的脸上露出一丝追忆之色,轻声叹息想起了她。
两年前,他遇到了一个情窦初开的女子。
她叫孟语初,两人的家庭都不是很富裕,倒也聊得来,便情投意合的在一起了。
毕竟这是在大学,半个身子踏入社会的地方,可惜孟语初利欲熏心,对纸醉金迷的生活低眉折腰。
让她觉得极为普通的陆笙和她在一起很丢人,渐渐对他爱搭不理。
陆笙默然,他在强装淡定,一万把刀戳在了他的心头,一块块落石摧残着他的意志。
对于我来说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心口却被曾经暧昧回忆变幻的尖刺反复伤害。
一双手局促不安地攥上,明知故问道:“她是要和我分手?”
陆笙吐出一句话,沈卿仲和其他人都捧腹大笑。
刘坤明显对他的态度很轻蔑,打量他一番。
“这不是废话吗,你呀,哼!”说罢,掏出那颗戒指塞给陆笙。
他摩挲着口袋里的戒指,心里有点难受,那是自己花了一个月打工的工资买来的。
“放弃吧,你什么都得不到。”
说完,几人扬长而去,陆笙的眼中透出了一丝苦楚,但脸上却依然带着笑容。
他不禁感叹,这样的开局真是有够狗血的,那个女孩变了啊。
陆笙不愿再想这件事,回去和他们仨过着重复的生活,并计划未来的方向,没事就泡在图书馆。
明明毫不在乎孟语初的去留,但心里还是有一种说不出的压抑感。
这天下午,陆笙在图书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