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兴臣盛意拳拳。
罗红担心王叔真的把戒指扔了,只好慢慢伸出她的手指。
王兴臣保持着单膝下跪的姿势,把戒指戴在她的手指上。
众人响起一片欢呼声。
只有秦朝露不停地翻白眼。
罗红和王兴臣当众拥吻。
她的手捧着王兴臣的脸。
手指上的钻戒几乎亮瞎了秦朝露的眼睛。
秦朝露直接气走了。
冯凰叹了口气,追了出去。
两人吻了半分钟才分开。
罗红眼圈含泪,说:“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王兴臣笑道:“不为什么啊,就是喜欢。”
她再次跟王兴臣拥抱在一起。
到了晚上十二点多,客人们都走了,屋子里只剩下罗红和王兴臣。
王叔识时务者为俊杰,也提前离开了。
罗红抚/摸着手指上的钻戒,说:“现在没有别人了,老王,你得跟我实话实说啊!”
王兴臣抱着她坐在沙发上,笑道:“说啥?我说的都是实话啊!”
罗红叹道:“其实那个秦朝露说得没错,我也不年轻了,也不漂亮了。你身边环肥燕瘦,姹紫嫣/红,莺莺燕燕,不胜枚举,为什么偏偏对我如此用心?”
王兴臣说:“喜欢这种东西本身就是一种感觉吧,可能就是投缘。”
“不行,你得说一个地方。”
“如果真要我说的话,那倒是有。但是说出来的话,希望你不要太放在心上。”
“放心吧,你说吧。”
“那就是你的手臂。”
“我的手臂?别人说我有蝴蝶袖呢。”
所谓的蝴蝶袖,就是手臂上有些赘肉垂落下来,像蝴蝶的翅膀一样。
“为什么喜欢我的手臂呀?难道是喜欢上面的这个发光的点?就算是等重量的钻石恐怕也不值得你这么用心。”
罗红摸了摸她的手臂。
王兴臣站起身,关掉了所有的灯。
屋子里一片黑暗。
罗红的胳膊上冒出点点红光。
她的钻戒倒是黯然失色了。
“很多东西是无法用金钱衡量,比如这个胎记。我不差钱,钱这个东西没有在我心中,没有多少分量,我在乎的就是这种感觉。看到这个会发光的胎记,就好像是我小时候看到了玻璃珠。我小时候家里特别穷,吃百家饭长大的。那时候别的小朋友都能打玻璃珠玩,我却没有,只能跟别的小朋友借着玩。后来帮他们做作业,他们给我玻璃珠当做劳动报酬。我拿到人生中第一颗属于自己的玻璃珠时,兴奋得……不怕你笑话,兴奋得放了几个响屁。”
王兴臣说得很真诚。
如果是一个平常的人说他不在乎钱,她肯定觉得在装/逼。
现在是王兴臣说的,她很信任。
因为王兴臣的确是一个身家亿万的富豪。
王兴臣又说:“我们的婚礼也可以提上日程了,你爸妈什么时候有空?我去你们家拜访拜访,然后把你爹妈接到江城来好好吃喝玩乐,老人家辛苦了一辈子,培养一个女大学生也不容易,需要出来享受享受。”
罗红脸上一红,随即坦然地说:“好,他们什么时候都有空。”
她年纪不小了,难得碰上了互相看对眼的人,就得按部就班,该干啥就干啥。
该结婚就结婚。
王兴臣安排好了工作日程后,便让王叔开着车,带着大包小包的礼物,来到罗红的家里。
这辆车的外形很低调。
罗红一直笑话它像一辆面包车。
但是它的车牌号可不低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