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鑫一马当先,朝着跑在最前头的敌军军官追去。
在此之前,他已经活捉了三名敌军士兵。
敌军军官已经快要接近山脊。
在山丘的另一面,驻扎着敌军大部队。
只要翻过山脊,从山脊上顺势而下,就能向他们的大部队求援。
敌军军官深知这一点,所以不停的挥舞着马鞭,拍打着马屁股。
同时将军鞋上的马刺,狠狠扎进马腹。
刺激着口吐白沫,就要脱力的战马,向着山脊进发。
终于,在战马脱力之前,他终于踏上了山脊。
敌军军官低头看向山丘的另一面。
在另一面的山脚下,自家军队建起的营寨,一眼望不到边。
只要从山丘上顺势而下,借着下坡之势,他能快速的到达自己的阵营。
敌军军官嘴角露出一丝笑容。
活路近在咫尺,他马上就能逃出生天了!
就在敌军军官得意之时,突然听到身后一阵马蹄声。
是谁这么快追上他?
就在敌军军官,刚刚来得及回头看时。
只见背对着太阳的一个高大的黑影,一记手刀砍在他后脖颈处。
敌军军官脸色一变,正想着偷袭他的人是谁时。
只觉得后腰上,一股大力传来,整个人腾空而起。
他被偷袭的人,像拎包袱一样拎了起来!
目光交错之际,他才看清这人面孔。
那是一张黝黑粗犷的脸庞,正对着他傻傻的憨笑。
不是“傻大个”还能是谁?
此时,这个“傻大个”骑在马上,一只手提着马缰,一只手抓着他的后腰,拎着他。
敌军军官中了李鑫的一记手刀后,全身使不上一丁点儿力气。
他甚至看到山脚下己方军营中,有些出营的士兵已经注意到他的存在,正好奇的看着。
众目睽睽之下,这一刻,敌军军官刷的一下,脸红到了脖子根。
社死啊!
在自家军队面前,被敌方将领像拎包袱一样的拎着,这简直比杀了他都难受!
而清和城上的守军,此时欢呼声响彻天空。
远处的山脊,如同一个巨大的舞台。
高挂在天上的太阳,就像是舞台上的聚光灯。
站在山脊上,身材高大的李鑫将军,拎着敌方骑兵的首领,骑在马上在山脊上来回奔驰。
他不时的将敌方将领高高举起,就像站在领奖台上展示金牌的运动员。
就这样,展示了大概十分钟的时间。
等到山脊另一边,敌方军寨的军队反应过来,正准备上山丘抢人时,李鑫才意犹未尽的从山脊上顺势而下,返回城中。
“李将军,威武!”
“李将军,帅气!”
“李将军,奥利给!”
“……”
在李鑫展示“战利品”及拎着“战利品”返回清和城中时。
城头上的士兵们不断的欢呼打气,一个个变成了李鑫的粉丝。
“李千夫长真乃一员猛将,秦将军也是御下有方!”正在秦风倒背着手,注视着李鑫凯旋而归时。
他的身后传来刘小义羡慕的声音。
秦风英俊的脸上露出一丝得意。
他冲着已经到了城门前的爱将挥手示意,一边微笑道:“这一切的荣誉,虽然有本将的帮助提携,但也是他自己努力的结果。”
秦风运用战争天赋的技能,让手下的将领在这段时间提升了不少实力。
但是,正如秦风所说,李鑫的努力也必不可少。
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