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凭借自身的努力无法翻出囚笼之时,我们就会渴望会有贵人出手相助,助我们脱离苦海。
这是弱者的行为,但生活中大多数人本来就是弱者。
这也是林牧之为何要低三下气讨好林大虎的原因。不光是林大虎,地主的儿子,村里医馆的女儿都是他舔的目标。
至于其他能人,就不是他一个七岁稚童能接触得到的了。
“逆贼,休跑!”突然,一道悦耳的怒喝从远方传来。
紧接着林牧之便又看到了一个孔武有力的大汉向他狂奔而来,速度之快宛如一辆飞驰的汽车。
林牧之吓得赶忙避开,否则要是不小心被其碰到,他恐怕得飞出十几米吧。
哪怕是他及时避开,那大汉路过时带起的风压也将他的衣襟吹掀到了脸上。
“这,这是什么情况?”林牧之呆滞的目光突然变得有神起来。他在这个世界过了七年的普通生活,本以为这就是一个普通的世界。
但如今看来,这世界应该是存在着超凡力量的,否则一个人是不可能跑得这么快的,这才一眨眼的时间,那大汉就已经跑出一百多米。
正当林牧之激动之际,从他的身旁又掠过了一身着彩带、长发飘飘的美女,她身上的胭脂味更是深深的刺激了他体内深处的荷尔蒙。
他已经七年没看过美女了,村里的女人,包括他的母亲与妹妹,身上都覆盖了一层散之不去的汗臭味,可以说完全没有一丝女人的模样。
如今邂逅了一个如此美女,一股名为野心的东西迅速自他的内心深处燃起。
外面的世界是如此美好,有着如此衣着靓丽的美女,还有着玄奇奥妙的超凡力量。但为什么我出不去,为什么我就只能面朝黄土背朝天,一辈子只当一个农民?
林牧之目露狠色,随后便毅然跟随着两人的步伐,向着远方的山里走去。
此时他心中想的只有四个字,杀人夺宝!
如果那两人最后两败俱伤,他会不会渔翁得利从中得到好处?这样一来,他的人生会不会因此能够得到改变?
“六子,你干什么去!快快回家,村里来了两个了不得的大人物啊!”这时身后扛着锄头的村民喊住了他。
“王二叔,那两人是什么人?”林牧之问道。
“应该是城里来的吧,了不得啊,我们村已经有整整六年没来过外人了!”王二唏嘘不已。
“快回家去,不要在外面乱跑,我看那汉子不似好人,快快回家去!”王二催赶着林牧之,他吃的咸盐比较多,所以知道自己等草民在城里的老爷们眼中就跟牛羊没什么不同。
此等大人物还是远远避开的好,因为只要他们稍微有些不开心,就有可能给他们这些平民百姓带来灾祸。
“哦。”林牧之点头应道,然后便拔腿向着山中跑去。
王二也激动的向家中赶去,着急与家人分享这一事情,以至于完全没有注意到林牧之所去的方向。
百姓的生活是枯燥单一的,劳作,睡觉,然后再劳作再睡觉。几乎没有任何娱乐项目,所以,枯燥的生活中突然出现一件新鲜事物,哪怕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村民们都能津津乐道的谈论一段时间。
更何况这次来的还是城里的老爷,这事至少能在村里谈论三年!
而作为亲眼目睹老爷们尊容的王二自然更是有话语权,更能吸引村民前来询问,从而满足他那可笑的优越感。
带入到现代就是周杰伦与刘亦菲来到了我们村,并于我擦肩而过…
…
林牧之拼命的奔跑着,很快,他的呼吸便变得有些急促,步伐也渐渐变慢。但他不敢停下脚步,错过了这次机会,不知道下一次要再等多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