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感谢信为线索,成功抓捕了3名案犯,并对其提起了诉讼。
这一个重大案例给白小姐讲述完了,我再跟白小姐讲讲这种案件里的犯罪心理分析。
事实上,类似于第一起案件的银行抢劫案的数量,在所有类型的抢劫案中所占的比重很低。
就拿Y国来说,银行抢劫案的数量仅占全部抢劫案件的2.4%;与之相对的是破案率却非常高,比如2001年美国抢劫案的破案率为25%,可银行抢劫案的破案率却高达60%。
所以,很少有人会选择抢劫银行之类的金融机构,因为目标实在是太大了。
而上面两起案件中的嫌疑人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金融机构,大概是对自己的伪装过于自信的缘故。
抛开风险因素不谈,抢劫金融机构的回报确实是最大的,如果只是闯入一家便利店、打劫一个行人或者其他小型商店,根本不可能会有几十万甚至几百万的现金放在那里让劫匪尽情地拿。
FBT暴力犯罪部门搜集的资料显示,银行抢劫案大多发生在星期五。
因为一般来说,美国发薪水的日子就在星期五的上午,因此那一天银行里会准备大量的现金,案例中康拉德·兹德兹拉克所选的日子恰好就是星期五。
还有一点,银行抢劫案的犯人以新手居多,一大帮训练有素的退役特种兵或雇佣兵,举着微冲抢银行的剧情只出现在小说或者美国大片当中。
康拉德·兹德兹拉克显然就是一个新手,虽然他的伪装使其顺利逃脱了追捕,但从他处理车辆和装钱袋子的方法就可以看出,他在这方面毫无经验。
他有过前科,从法律角度来说,也应该属于抢劫惯犯了。
FBT犯罪行为分析专家在研究案例时发现了一个问题:一些“资深”的抢劫犯甚至会总结出一整套成功抢劫的经验,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对于被抢劫者的控制。
“你必须让他们害怕,但不是惊慌,因为一旦变成了惊慌,他们的行为就会不受控制。”
这是一个没有被起诉的抢劫犯说过的话。
因此,一部分抢劫犯甚至会享受这种控制别人的感觉,因此罪犯们之所以会选择抢劫还有一个潜在的诱因,那就是控制欲。
而对于那些惯犯来说,抢劫已经成了一种习惯,“看中了随手就抢”变成一种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