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束躺在血池中,仔细观察着自己的手臂。手臂上已经长出新肉,新肉包裹着骨头、血管、神经,看上去就像肉摊上剥了皮的羊腿。
唐束看着自己的手臂,露出心满意足的笑容。
他清楚地记得自己踏入不死民鲜血的情景,那刻骨铭心的痛感,至今回忆起来依然能让他浑身哆嗦不止。
浸泡至十五天左右时,他的筋骨才淬炼至完全可以承受不死民血液带来的灼感,身体感知的痛感相比之前减轻不少,而且从那天开始,他的身体慢慢长出了一根根的鲜肉芽。
浸泡至三十天左右时,他身体的肌肉组织已经成型,由于皮肤还未长出,他完全可以直接欣赏自己身体的肌肉线条。
如今,时间已经过四十六天,距离四十九天的期限,只剩下最后的三天!
在这最后三天,唐束闲来无事时,总喜欢做一件事,那便是勾画自己的未来。
在钧天城,他是五星通缉犯,是公认的杀害城主夫人的凶手。倘若他回到那里,过的又将是躲躲藏藏、神经紧绷的日子。
对于这样的日子,他实在是过够了。
所以他打算换一座城市生活,去哪里呢?
是钧天城西临的颢天城,还是东临的苍天城,又或者是北方的玄天城,南方的炎天城……都可以,只要不是钧天城就好!
到了新的城市,该做什么好呢?
或许应该先把城市里的名胜古迹、特色小镇转上一遍,吃遍每一个地方的小吃;然后,到主城区找上一份稳定的工作,可以当个铸剑师学徒,或者是糕点师学徒,又或者是餐厅服务员……等有了一些积蓄后,就报考这座城的学校,过一过无忧无虑的校园生活。
等走出校园时,应该学到一些新本领了吧?有了这些新本领,也就可以应聘一些高薪水的工作了。努力工作个几年,等一切都稳定下来后,或许就该娶妻生子了。该娶个什么样的妻子呢?温柔贤淑的,精明能干的,还是活泼可爱的?有了孩子的话,男孩叫他唐凡好不好?女孩的话,就叫唐糖,名字听起来就很甜!
在那三天里,唐束有了许多在新城市展开新人生的勾画,但当七七四十九天期满,他从血池中走出来时,他立马又有了新的想法:他要回到钧天城!
为什么会这样呢?
因为他发现自己的模样已经变了!
唐束拿着冥灵老叟递给他的镜子,望着镜面中映射的那副俊俏面容,他瞪大眼睛,目光中有震惊、有喜悦,还夹杂着一丝惋惜。
镜面里的面容,五官端正,皮肤细腻,除了双眸与过去一样深邃而凌厉之外,便再也看不出任何过去的痕迹。
“前辈,为什么会这样?”唐束激动地问冥灵老叟。
冥灵老叟一脸淡然地回答说:“涅槃重生嘛,就要重生个彻底!现在的你,肉体上已脱胎换骨,精神上也可以与过去作个诀别。当然了,这一切都取决于你!”
“前辈,谢谢您帮我重塑身体!既然我的容貌已经大改,从今以后,我便不再是钧天城的唐束!不如,您帮我取个名字吧!”
“取名字!好呀!”
冥灵老叟高兴地快要跳了起来,他先看了看唐束的新面孔,又看了看盛满不死民鲜血的水道,最后索性转了一圈,环顾了整个墓室,突然他眼睛一亮,先说了一句“有了”,然后,便介绍起他取的新名字:“你因‘墓’与我结缘,你又浴‘火’而生。不如就各取一字,叫墓火怎么样?当然啦,你坟墓的‘墓’作姓,有些不吉利,不如就用‘墓’的同音字——‘沐’,左边水,右边木的‘沐’!怎么样?这个名字既好听,还有寓意。”
“沐火?沐火?……”唐束重复着这个名字,不禁皱起了眉头,他苦笑着,对冥灵老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