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蝼蚁(1 / 2)

街道上,两个人形生物静静的躺在地上。

其中一个小的,是一个活人。

另一个大的,是一具脑子被爆掉的尸体,他是一个“人类”。

“思考完毕,害怕,我害怕,拟定计划,金蝉脱壳,计划开始。”

林墨宛如机器一般拟定着计划,现在,他害怕极了,他不知道危险来自哪里,敌人实力如何,他什么也不知道,他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逃跑,逃跑。

就像小时候被混混欺负,最后把那个混混引到小巷子里,趁没有人看到的时候,用藏着的刀将其捅成残废,为其练成葵花宝典,最后带其跑到山上,将其推下一个只有他自己知道的山洞,最后在山上求生几天,直到被找到之后,做出一副呆呆傻傻的样子……最后蒙混过关。

至于别人如果问他,那个小混混去哪儿,他只能说,他不知道,他什么都不知道。

谁能想到一个七八岁的小孩能做那种事呢?

死无对证,没有线索,未成年,本来就是没什么人关注的混混,到底是谁胁迫谁,没多少人看到,基本没人问过,林墨只是在山上迷路了。

现在,林墨害怕极了。

……

蠕动~蠕动~

血肉蠕动的声音开始从林墨体内传出,极为细微,正常人几乎很难听到。

在林墨体内,血肉触手生长,收缩,将血肉聚合在一起,林墨的内脏开始消失,腹部被蛀空,没过多久,躺在地上的躯体就变成了一具空壳。

嘻嘻搜搜~

接着,轻微的声响从林墨身下传出,就好像有老鼠在打洞一般。

只见,在林墨身下,无数血肉触手从他的腹部涌出,不断的向地下钻去,几秒之后,一个坑洞出现,接着,一坨和普通人脑袋差不多大小的血肉从林墨的腹部流了出来,落入了坑中。

随后,这块血肉的表面长出了一颗眼球,这颗眼球滴溜溜的转着,接着,挥舞着上和手差不多的血肉触手,开始继续挖地。

很快,这坨血肉就消失在了地下,不见了踪影。

……

“大力,你站到我身边,其他人拿好武器,我们走!”

在那个小小的人类聚居地中,一行人做好准备,在刘叔的带领下,向着林墨的尸体走去。

一路上,他们手拿枪,棍,刀,将沿途遇到的一切丧尸砍死,对于他们这些在末日生存了几个月的老油条们来说,单只的丧尸,或者少数的丧尸根本够不成威胁,只有那些尸潮,或者进化丧尸,才能对他们构成威胁。

于此,他们很快就来到了林墨躺尸的街道上。

此刻,街道上,已经聚集了几只丧尸,他们正在啃食着林墨的尸体,以及那个倒霉的无名者。

这个倒霉的无名者此刻已经真的死掉了,他是被这些愚蠢的人类杀掉的,他是被那些混沌蒙昧的丧尸啃食致死的,此刻,他与几只丧尸一起,加入了进食林墨的行动。

如果不是这些愚蠢的人类要突然攻击林墨的话,这个无名者也不会死,起码不会死的这么早,在林墨的手上,他能活相当长一段时间,前提是不被林墨不小心玩死。

虽然被玩死的可能性是百分之百,林墨可是有着赤子之心宛如孩童一般的圣母,大好人。

“大力,打死他们!不能让他们动那具尸体!”

来到躺尸街道旁的众人一来,就看到丧尸在吃林墨。

于是,刘叔立马对着站在自己身边,人高马大,壮的和头猪有的一拼,感觉一掌能拍坏一辆车的壮汉说道。

“是,我去了。”

听到这话,这个被称为为大力的壮汉变迈着和圆木一般粗壮的大腿,向着啃了林墨半天,却连皮都没有咬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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