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赵丹合上文件夹道:“正方律师,现在你还会说你的当事人给我的当事人吃饭,供他读书吗?”
“就算是这样的情况下,我的当事人也跟我表明愿意在原告,也就是他的生母在不能自食其力的时候赡养她,并且照顾她的饮食起居,甚至每个月给她一定金额的生活费用,至于现在,原告明显还有劳动能力,可以自食其力。”
“大官大人,对方律师,还有听众席的各位,我想请问大家,如果你们的童年有这样的遭遇,你们有这样一位不负责任的母亲,有这样跟一位抛夫弃子,甚至家中土地都变卖什么也不留下的母亲,你们能做到像我的当事人一样,还愿意在她生活不能自理的时候照料她吗?”
“我不明白这样的人,怎么会成了原告,按理来说,我的当事人才应该是原告吧?”
“法官大人,我的话说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