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孤零零地坐在广场的遮阳伞下,一只手悬在雨中,一只手夹着香烟。
偌大的广场,男人手中的香烟发出微弱的火光,越发的清冷怪异。
苏景萱撑着伞,好奇地走近几步,终于看清男人的身形,正是那个混蛋。
对于凌锋的古怪行径,苏景萱略感诧异,眼前的年轻男子,喜怒无常,忽冷忽热,带着一种常人难以理解的神经质。
听到脚步声,凌锋警觉地看向身后。
两人目光对视。
凌锋打了个哈欠,问道:
“苏总,你这是上班,还是下班?”
苏景萱看着凌锋被雨水打湿的衣袖,娥眉紧蹙,反问道:
“凌董,您这是刚睡醒,还是梦游呢?大早上,怪瘆人的,还以为是流浪汉。”
凌锋甩了一下衣袖的水珠,笑道:
“你拳脚这么好,流浪汉可不是你的对手。”
说罢,他看了一眼时间,不到六点,再次问道:
“你是刚准备下班吗?”
苏景萱嗯了一声,准备离开这个神经质的男人。
对于苏家的女人,凌锋心存芥蒂,但刘杰辉差点猝死的景象,让他心有余悸。
他起身摁灭香烟,另类地提醒道:
“我上个月有位下属,因为过度劳累,心肌梗塞进了医院,我自责了很长时间。苏景萱,你能提前告诉我,你是喜欢白菊,还是紫色鸢尾?”
苏景萱熬了一个通宵,原本就情绪不佳,男人的话刺激了她,嗔怒道:
“凌锋,你就是一个神经病,即使你是一个化学天才,依旧是个神经病。”
她怒气冲冲地走上前,企图用力推倒遮阳伞,愤懑道:
“天才与神经病只有一步之遥,而你和神经病只隔着一把伞,一把破伞,大晚上不睡觉,又不加班,在这里吓唬人,你有病吧。”
作为职场金领,她的压力很大,她想打破苏家带来的光环,用实力证明自己,她是苏景萱,不仅仅是苏家大小姐。
苏景萱用尽全力,终于推倒了庇护凌锋的遮阳伞,自己的衣服也被雨水打湿,但心情却格外舒畅。
等她转身,看向那个腹黑毒舌的男人,却发现广场空无一人,那个混蛋早已不见踪影,连带消失的,还有她带来的雨伞。
“凌锋,你个王八蛋!”
雨水打在苏景萱脸上,精致的五官越发冷艳,只是杏眸的怒火,炽热浓烈。
她只能冒雨跑向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