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人家不给他这样的机会,这是对大个子聪明才智的蔑视。在与警察的交道中,他还从未证明自己正确过,然而这一次,他们甚至都不给他证明的机会。大个子想:这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这回他是正确的。于是他不顾一切地喊起冤来,“冤枉啊!冤枉啊!……”那凄切的声音顿时充满了派出所的二十几个房间。大个子的双手被反剪在身后,肚皮贴地躺在肮脏的水泥地上,为了吸入足够的空气,以便将叫声传得更远,叫喊时他的头和脚不禁向上翘起。叫冤毕大个子的脑袋便耷拉下来,双腿也随之放平。一名警察说:“你这个家伙的咬了我们所长,还拽小侯的头发,喊的什么冤?再不准喊了,否则的话……”为了制止大个子的哀嚎,他们把他拖出房间,拉到屋后的院子里,这样,由于一堵砖墙的阻隔大个子的叫声相对减弱,听上去不那么刺耳了。
大个子为了弥补这一损失和不足,加强了嚎叫中的谩骂成份,他提到小侯以及所长他妈,内容及其猥亵。在此情况下他们不得不再次使用了电棒,这回并没有将大个子击昏,而是恰当刺激诸如腋下、裆部、手指脚心这样的敏感部位。大个子被电击得鬼哭狼嚎,屎尿俱下,自然,再也没有兴致谈论小侯和所长他们的妈妈了。
老天他们走进派出所的时候,大个子已被带到后院里,两个警察正在修理他,所以老天他们没有看见大个子。他们听见了大个子的叫声,由于是隔墙传来的,又由于大个子的声音完全变了调,因此他们根本就没想到那是大个子的声音,甚至也没有想到那是一个人。他们只觉得那声音极为怪异吓人,听上去让人毛骨悚然。
警署里只有四五个警察在值班,显得很空荡,刚经过警察值班室的那种拥挤的场面,老天等还真有点不习惯。这儿的派出所房多人少,位置偏远(在市镇尽头),安静得很(除了大个子时断时续的叫声)。奇怪的是:大个子的同伙一个也没有跟来。
也许是夜已经很深,他们回家睡觉去了。也许,路途遥远,跟过来看热闹再回去划不来。也有可能围观的人被大个子可怕的叫声给吓跑了。派出所门门前冷冷清清,并且越是接近派出所人烟越是稀少。派出所所在的那个山坡简直是人迹罕至。所里虽然有电,但显然供电不足,白炽灯泡发出昏暗的黄光,一只巨大的狼犬在房间里走来走去,由于爪子没有修剪,碰在水泥地上嗑嗑有声。那狗在老天们的身边来来回回,打着响鼻,而后在离他们不远的地方卧下。它将硕大的头搁在伸出的前爪上休息,但一只眼睛睁着,盯着老天一伙。幸亏这些年有了电棒,否则对付大个子的将是这条大狗了。现在它闲来无事,但保持着夜间不睡觉的习惯。然而见到老天等陌生人那狗也不怎么兴奋,一副见惯不惊的模样,它既不对着他们吼叫,也不摇尾乞怜,神情中有一种漠然超越的东西。老天觉得接待他们的几个警察和那狗一样,既看见了他们,又像是没有看见,既像在对他们说话,又像是说给别人听的。特别是当你答话的时候,他们似乎根本没有在听,而你所答的正是刚才他们所问的(也就是说是他们正想知道的),这真是不可思议。也许他们早已见惯不惊(和那狗一样),也许是夜深疲乏所致。几个值夜班的警察之间也很少交流,但他们有良好的默契。
这一情况也适用于警察与那狗之间,他(它)们的默契是显而易见的。在老天的感觉中,他们(值夜班的警察)就像一家人一样,包括那狗,他(它)们就像是一伙兄弟,虽然相貌各异,但有着某种令人畏惧的一致的东西。相形之下小侯的热情和浮躁则是一个例外,他肯定是一个新警察,加入的时间肯定还没有那狗长。
一个警察走过来,让他们沿墙根蹲下,脸冲着墙。后来知道误会了,他们并不是来投案自首的,而是证人,那警察就不再理会他们了。他们被晾在一边,自觉没趣。每当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