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秋高气爽。
秋日午后的阳光暖而不烈,晒在身上暖洋洋的,让人忍不住想眯起眼睛睡上一觉。
这么好的天不睡觉真是浪费了。
姜姒第N次叹气。
看着漫山遍野的人不禁摇摇头,又回头瞥了眼跟在她身后怕她半道跑了的陆怡,真是干啥啥不行,凑热闹第一名!
关键她自己凑热闹就算了,还非拉着别人,姜姒不理解。
她是真心不想来的,奈何某人给的太多,诱惑太大。
今天陪她上山玩,明天后天大后天……未来五天她都帮姜姒洗衣服。
姜姒哪里不知道她在想什么,她一定以为自己是个大聪明吧?
毕竟今天已经洗了这么多衣服了,就算之后几天姜姒天天洗澡换衣服也就几件衣服,不算啥。
然而……姜姒高深莫测的笑着看了眼空间里堆了十几框子累计十米高的脏衣服。
这都是之前穿过的衣服,说是脏衣服,也只是在家里穿过一次但她比较喜欢的就顺手丢框子里收在空间了。
本想着等以后实在没衣服穿了再拿出来穿一穿。
陆怡大概不知道,别说五天,就是五十天,姜姒都能让她从早洗到晚不带歇的。
这么一想,姜姒都有些同情她了。
“你那是什么眼神?”陆怡用手里的狗尾巴草挠她痒痒,“真是好心当成驴肝肺!这么好的天又难得不用上工,等过两天冷了你想出来都不敢出来了。
以前不出门好歹在写稿子,现在躺着发呆,我都怕你变傻子!那炕上硬邦邦的有什么好待的?”
你看我在发呆,其实我忙着呢!姜姒暗自腹诽,摇摇头,“那我谢谢你啊,舍己为人的陆怡同志,不愧是长在红旗下。”
“哼,你知道就好!”陆怡傲娇的哼道。
常言道,三个女人一台戏。
六个女人……一千只鸭子。
叽里呱啦说不停,八卦是非满天飞。
于是被迫听了一耳朵的姜姒也得知了罗大宝被找到送去县医院的消息。
看起来疯批大佬手虽然黑但终究没下死手。
不过有时候活着未必比死了走运。
毕竟有个词叫做——生不如死。
“以后没人缠着你了,姜知青是不是很开心?”
突然被人点名,姜姒抬头看去,对上一双……小眯眯眼。
如果记忆没错的话,这人叫牛春花,是罗大宝的青梅……不,叫迷妹更合适。
因为她深深迷恋罗大宝,为罗大宝生,为罗大宝死,为罗大宝哐哐撞大墙。
不是说说,是真的。
为了跟罗大宝好,她撞墙作死。
她唯一梦想就是嫁给罗大宝,但……除了她自己,没一个人同意。
这就有点点尴尬了不是?
但牛春花不这么想,大宝伤她千百遍,她待宝哥如初恋!
所以,让罗大宝饱受痛苦的姜姒可不就是她得罪眼中钉,肉中刺么。
姜姒一脸严肃正经,“你礼貌吗?先把眼睛睁开再说话。”
“噗哈哈哈……鹅鹅鹅……”
陆怡这笑点低的憨憨直接笑出鹅叫声。
引得周围的人齐刷刷看过来。
立马有人看热闹不嫌事大,吆喝起来,“春花啊,你怎么没去看你宝哥啊?”
“是啊是啊!大宝伤成那样你都不去看他,看来你也没你自己说的那么喜欢他嘛!”
“哎,你也说了大宝伤成那样,傻了才会还想嫁给他,我觉得春花做的对。”
牛春花又气又急,鼻孔放大,脸色涨红,拳头紧握,一副要爆发的气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