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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又一个吃货(2 / 3)

玛的眼神中,不由得多了一丝狂喜之色,一咬之力,超过三千斤的怪物,这还没有用尽全力,难不成,这是什么厉害的灵兽,甚至于可能是更高级的存在?

老哈玛点点头,算是肯定了他的猜测。

“老夫已然检查过那腿骨的断口处,据老夫看,这怪物的咬合之力太大,其实力至少应该在灵兽以上,甚至于可能已经开始妖化。”

“老头,你可别告诉我,这家伙就是你赌输后准备给我的报酬。”

王旭正思索着如何把这小偷给收服,却不想老哈玛恶狠狠的用手中的骨杖在他头顶敲了一下。

“臭小子,你以为这灵兽是鬣牙猪那种蠢物,只要你愿意,就可以随意收服的吗。”

“老师,既然没有办法收服,那你老高兴个什么劲啊。”

王旭揉着被他打痛的头抗议道。

“愚蠢,这灵兽的饭量和力气如此之大,必然是山林中无比恐怖的存在,既然他喜欢咱们部落中的饭食,那么,咱们完全可以把它当做族中的守护兽来豢养,到时候,我看还有谁敢不知所谓,来随便的进攻长牙部。”

老哈玛再度重重的在王旭脑袋上敲了几下,声色俱厉的教训道。

“老师,你不是没看到吧,这家伙可只是一晚上,就足足的吃掉了上千斤的肉啊,以我现在的财力养它,你确定没开玩笑吧。”

王旭无比委屈的摸着自己的头说道。

守护兽和签订血契后宠物兽最大的不同,便是这种守护兽说到底,就和家中屋檐上的燕子一样,说好听的,是和你住在同一屋檐下的邻居,偶尔能够帮你抵挡下来犯的敌人,已经足够给你面子了,而血契后的宠物兽,却是和你生死与共的家人,不仅能够保护王旭的人身安全,而且可以一起去狩猎,完全不用白白的消耗部落中本就不多的粮食。

虽然现在已经算得上是部落里有头有脸有财产的人物,可是,王旭依旧不希望家里养个白吃饭的东西,更何况,这东西的饭量还那么大,一顿就是上千斤的肉啊,照这个速度吃下去的话,恐怕他王旭等不到冬天,就只能每天以清汤寡水为食了。

想到自己每天啃馒头吃咸菜的惨相,王旭坚定无比的举起了双手,他已经决定,无论如何都要把这个家伙给收服,自己好歹也是这部落里有头有脸的人物,真要是被这家伙剥夺了吃肉的权利,心里头总是有着那么点不情不愿。

“旭啊,做人要宽宏,要以大局为重,不要因为一点口腹之欲,就要为所欲为,这些妖兽,往往都是丛林中最为变态的存在,招惹它们的话,只会给部落带来麻烦。”

眼见王旭愤愤不平的模样,老哈玛摆出一副道德标兵的脸孔,假惺惺的劝慰道。

但是,在王旭坚决表示,部落中所有的肉都要储存起来养育那该死的小偷,不,是族中的守护兽,所以老哈玛未来在部落中只能每天以各种面食为生之后,老家伙立刻换了一副嘴脸,义正词严的表示部落的粮食主权绝对不容侵犯,力主要将这该死的小偷绳之以法。

王旭并没有着急展开行动,而是仔细的把现场前前后后的检查了一遍,他愕然的发现,一开始,这该死的小偷似乎只是为了获取盐分,火腿都是从小腿骨处咬断后囫囵吞下,只有零星的细碎盐沫留在原地。

到了后面,这小偷似乎终于发现了在那厚厚的盐层下面才是真正的美食,盐层全部被它小心翼翼的咬开,大块大块的散落在地上,反倒是里面的肉和骨头,被吃的一干二净。

王旭心头一喜,这说明这小偷到了后来已经开始喜欢上了火腿的美味,也充分的说明,这家伙绝对有着成为吃货的潜质。

想明白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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