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时候可是一笔天文数字,由此可见卡罗斯的实力。已经到了让北越不除掉他就睡不安稳觉的地步。
而卡罗斯总喜欢在丛林帽束上夹上一根白羽毛,“白羽毛狙击手”一说就此在北越军中不径而传,而这个称号也回传到美军的部队里。北越军队中甚至有一个排狙击手被派出来,务必要击毙这个“戴白羽毛的”,这场狙击战因而变为“战争中的战争”。不得不说,这也是身为一个狙击手的莫大荣耀。
王庸看那个崇拜白羽毛的特战队员一眼,问道:“你知道白羽毛生平最漂亮的一枪是什么吗?”
那队员当即兴奋的回答道:“知道!白羽毛生平最漂亮的一枪就是打穿敌人的瞄准镜,然后子弹继续向前飞,再钻进敌人的眼窝让敌人爆头而亡。当时白羽毛只是偶然看到对面丛林里有狙击镜的反光,于是凭借着本能意识扣下扳机。结果就创造出了这神乎其技的一枪。而这一枪不说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但是至少在三十年内,是不可能再被复刻出来了!这是独属于白羽毛的骄傲!”
那队员显然对白羽毛极为推崇,对于白羽毛那一枪赞不绝口,还认为绝对不会有人能够再打出那种枪法来。
王庸听罢,只是笑而不语。
轻轻拿过摆在训练场地旁边的一把雷明顿721狙击步枪。
这是这个特战队唯一的一把狙击步枪,还是缴获的缅境政府军的。这种老式狙击步枪已经是上个世纪的产物了,论起狙击精度来远不如现在的新型狙击枪。
不过它却是最有名的一种狙击步枪,也最为容易上手,倒是适合新手使用。
端起枪,王庸微微调整了一下各部件,然后指了指远处营地上扔着的一堆酒瓶。
“左上第一个。”王庸淡淡说道。
而其他特战队员扫一眼那瓶子,不禁齐刷刷脸色一变。
那瓶子距离他们至少有八百多米,虽然说雷明顿的射程在1000米左右,可想在八百米击中目标也非常勉强,几乎不可能。
那个白羽毛队员也是摇着头,觉得没戏。认为王庸未免有点太逞强,非要跟一个传说中的人物较劲。
面对众人的反应,王庸面无表情,只是趴在地上,平稳控制着呼吸跟心跳。
当心跳正好间隙的时候,王庸一下扣动了扳机。
只听砰的一声,子弹呼啸着飞了出去。
接着让人惊诧的一幕发生了,左上第一个瓶子竟然真的爆开了!
“厉害!实在是太厉害了!”瞬间特战队员们拍手称赞道。
而那个白羽毛队员也是面色一滞,有些出乎预料。不过旋即他带着一丝不忿道:“虽然很厉害,但是比白羽毛还是差远了。白羽毛可是一枪穿透狙击镜!狙击镜才多大口径。”
此时的他就像是维护偶像的脑残粉,不自觉就说出这么一番话,维护偶像的传奇荣耀。
话出口,他才恍然察觉不应该,赶紧看向王庸,眼神带着一抹歉意,要跟王庸道歉。
谁知王庸根本没在意,而是冲他道:“去,把瓶子捡回来看看。”
那白羽毛队员尽管心中疑惑不解,还是执行了王庸命令。
当他走到酒瓶前,看到那个碎掉的酒瓶后,不由整个人都傻住了。
因为他发现,这个酒瓶爆掉的只是后半部分!前面瓶嘴部分一点事都没有!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王庸一枪穿透了酒瓶嘴,打爆了瓶底!
跟白羽毛击穿狙击镜的手法如出一辙!
“牛逼!实在是太牛逼了!”那队员瞬间激动起来,摸起残余的瓶嘴就往回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