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正事,还是先说私事。”
陈慕山怔了怔,老实地握着双手坐下,“我和你之间,有私事?”
易秋的目光仍然停留在电视机屏幕上,“有。”
“比如。”
“比如特勤队这一次的联合行动,你需要我保住你吗?”
陈慕山扣在一起的拇指“咔”的一声扯开,“你怎么保住我。”
“火力避……”
“没必要。”
陈慕山垂下头,“山地地形对于特勤队来讲本来就不占优势,山上的我,如果没扎在人堆里,我能保住我自己,如果我就扎在人堆里,我也只能能保证,我把我枪里的每个子弹都射偏,其他的我也管不了。所以……”
他笑笑,“就这样吧。”
他说完这句话,和易秋一起沉默了下来,好一会儿,易秋才重新开口,“那我换一个问法。”
“换了有什么区别呢。”
陈慕山抬起头,“小秋,我什么也不是,但我这二十多年,可真没白活。你走的时候,让我做个侠,我稀里糊涂地做了,现在看起来,我做得还可以,最幸运的是,老子命也还在,这么几年,我眼看着我的战友……”
他说着顿了顿,“当然,只是我单方面承认的战友哈,死的死,废的废,离开的离开,改行的改行,就我还在干,虽然他们都不知道,老子比他们都牛逼,但……”
他看向易秋,“小秋,你知道啊。”
他说完这句话之后,头顶忽然被易秋狠狠地揉了一把。
陈慕山一愣,随即伸手扶着床沿,半蹲下来,主动把脑袋送了过去。
这一幕,就像他和易秋小时候一样。
易秋坐在福利院那张不算太高的床上,她穿着纯棉的睡衣,刚刚洗过澡,身上还带着硫磺皂留下的香气。
陈慕山就蹲在地上,双手扶着她的床沿,身长脖子引颈受戮,心甘情愿地让一颗至纯的心,被幼稚的易秋杀得鲜血淋淋。
他爱易秋。
在他根本不明白“爱”是什么的时候,他就已经爱易秋。
但没有关系。
没有去过远方,没有看见钢铁般的城市,没有经历消费主义的浪潮,一生不曾踏出平凡而落寞的县城,忍受着表面平庸的痛苦和内在极端的困境,他一直以为“忠诚”,就是“爱意”。
而事实上,爱意早已死于一往无前的文明进程,只剩“忠诚”活着,或者献给信仰与梦想,或者捧给家国和人民。
所以陈慕山“以为”的这一层关系,实则已经浪漫至极。
“揉啊。”
他翁着声音,对易秋说道:“给我揉一个鸡窝头。”
爱意既然不能宣之于口,不能宽衣解带,那在童年与现实的虚境里,要一段这种彼此互不冒犯的肌肤之亲,应该不为过吧。
陈慕山如是想,易秋则成全了他,只是,她放轻了手上的力道,手指从陈慕山潮湿的发间轻盈地穿过,一遍一遍,指腹反摩挲过陈慕山的头皮。
最后一次,她抬起了陈慕山的头,凝着他的眼睛,“听我说完,你说特勤队没有必要保护你,好,我不再反驳,但我告诉你。”
她说着轻轻地抿了抿嘴唇,音量虽然收缩了,声线却不是很稳定,好像拼命地抑制着某种激烈的情绪。
“但我告诉你,小玫瑰一定要保护陈慕山。”
就在这一刻,陈慕山想起了她过去说过的那句话:“这个时代,是人保护狗子。”
是啊,易秋早已暗示过陈慕山,而他其实,也早就与易秋心照不宣。
至今想起,陈慕山仍然由衷地感慨——真好啊,常江海那个不靠谱的人,真的没有骗他,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小玫瑰,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