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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左良玉敛财有方(2 / 3)

行军作战仅能领到一斤或者半斤大米,几乎天天饿着肚子走路。

技巧就在这大米上面了,制度只说是大米,可没说是新米还是旧米,这新米价格和旧米价格截然不同,将领们一般指高级将领,从左良玉左总兵开始,用旧粮倒换新粮,一番折腾下来,士兵吃到嘴里的粮食都是七八年的陈粮,能吃到五年陈粮都属于运气爆棚了,新米普通士兵基本上无福消受。

新米给了谁?那自然是奸商,中间的差价给了明军将领,奸商又通过行商便利向贼军和农民军提供驻军情报,指引农民军攻城略地掠夺金银财宝,贼军和农民军有了金银财宝就可以从奸商那里购买装备和粮食,奸商从明军手里收取粮食和装备,明军将领有了钱,士兵们没有了装备和粮食,战斗力下降,挡不住贼军进攻和掠夺,由此,陷入了一个循环怪圈。

还有部队的马匹,上报朝廷一个数字,实际存栏是另一个数字,之间的差额朝廷并不知道,还是按照花名册上的数字拨发粮草,省出来的粮食马匹捞不着吃,士兵也捞不着吃,只能卖给那些奸商了,导致军中战马与编制缺口达六七成之多,例如延边镇边军按照编制拥有骑兵四千人,崇祯二年出援京师,开拔之后才发现仅有马匹八百匹,战力锐减。

左良玉部属于野战军团,尚可经过上述操作捞取好处,卫所军如何捞钱?也不是没有办法,只是手段不一样。

以开封卫所为例,崇祯十二年,已经成家的卫所军士按照规定每年的饷银是9两,可见我给学员兵每人每月五两饷银是多么高了,未成家的兵士仅为五两,少是少了点,卫所军官还没放在眼里,这点饷银要是也贪了去,士兵们活不成,军官们也就活不成了。

可以想其他办法,卫所兵士属于军户,就是以前的屯田兵,太祖军制每家每户都有自己的耕种土地,但难不倒指挥使大人等高级军官,几百年操作下来,卫所兵士名下早就没了一分一毫的土地,屯田收入早就全归了各级军官所有。

卫所指挥使等军官还有其他收入,出租士兵打零工,例如:修墙,挖渠,种田,这里说的种田是给当地乡绅种田,吹唢呐,打白幡,看赌场,打渔,打铁,炒菜,杀猪,屠宰,制盐,说到这里我都惊了,这些卫所士兵可以这样说,除了打仗不行,其他三百六十行行行都是高手高高手。

在开封一带还流行一个特殊的中介职业,称为“军介”,顾名思义,就是充当军队与商人之间的说客,如果商人有中短期的用工需求,就可以找到军介,由军介和卫所高级官员联系,谈妥条件之后,卫所就可以出兵了,就是去打工。

说来可笑,后世看的监狱文多有踩缝纫机剧情,可见古人诚不欺我,明朝末年卫所兵出的最多的工就是纺织业,当时的织工按照卫所指挥使的命令混入明军之中,指导士兵干活,一般有紧急订单,都是雇佣卫所士兵连夜突击,说起明军大头兵在油灯熏烤下织布如梭的场景,我就想起来后世看守所众人挥汗如雨糊纸盒的场景,议古论今,都是一样一样的呀。

不过,如果当年流行男风的话,这些浑身腱子肉的士兵肯定是富婆们争抢的对象,幸好,幸好,当年没有这种club和酒吧,要不然,老爷们脑袋上还不是青青的草原,喜羊羊美羊羊懒羊羊,全都是羊,呵呵。

当然,也不能认为将领们只会捞钱,不会管理和训练军队,否则,明军就不会在较长一段时间占据战场的优势了,比如现在还跟着左总兵趾高气扬的急行军赶赴战场的一万多明军中有数千精锐属于左总兵个人财产,就是左总兵的家丁或者家兵,虽然制度上只有封国的王爷有权力拥有私兵,但长期的出境作战和平叛作战造成了一个扭曲的或者隐蔽的制度,家兵制。

如果不能保证部队可以打胜仗,按照大明朝朱姓皇帝的脾气,那是败一次砍一颗脑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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