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出台的《圣国田亩制度》依然有效。
凡是圣王治下百姓,加入圣国户籍,便会被分配到某个县乡的某个村里,根据《圣国田亩制度》,只要能按时缴纳粮税,便可以分到一块按该村标准的田地。
而对于各级税收一事,冯云山特别规定,所有税收全归王府统一使用。地方暂时不得截留税收,地方钱粮,均需圣王王府统一自上而下地进行拨付。
并且,拨付的钱粮,按本府缴纳的多少,和实际用度,由王府进行控制。
但,冯云山也留了一个小口子。便是鼓励开荒,多积良田,至于由此带来的砍伐树木,水土流失、破坏环境等危害,在这个还有大批人饿肚子的时代,冯云山是不考虑这些的。
比如一个村,250户人家共1500人,经过镇里的税师丈量核算,共有田地3450亩,若是其他临近的村子没有向镇里申请要划拨该村田地,则该村可以按人划分,每人2亩田地,留下450亩作为村里公家机动田。
公家机动田是村里给将要日后出生的村民或镇里以后要迁入该村的村民预留的田地。
按照王府统一制订的根据田地等级划分的粮税标准,例如永州府,中等水田为每亩一石稻谷,该村每年要上交镇里的粮税便是3450石稻谷。
但村里又有一点自主权,便是冯云山留给下面的小口子。比如,村里可以将450亩的公家机动田,用2石每亩的价格承包给某位乡民,这样扣除上交给中央的粮税,便能赚取450石稻谷。
同样的,乡镇对县里一样可以用这种方式,留存一些“税收”。
通过这种开的小口子,鼓励地方多开垦荒地,积累良田。(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