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1 / 3)

月色渐稀。

雾,薄雾。云、雾混淆,烟气缭绕。

天地重归寂静,庚金之气已消,山已无巅。

为卿人挡下不少攻击后,那倾泻而下的庚金之气,竟生生将这大山之巅给削平了,就仿佛有人用无上神剑横着给了这山峰一剑般。

砂石、尘土,破碎的花草树木残渣散落一地,乱糟糟的。

卿人无恙,但姿态却已不复平常的潇洒风*流。他人虽然无恙,但一身衣服却遭了大难,遍布破洞,碎条缕缕,有的地方已是衣不蔽体,能见到肉色了。

他是个很注重仪表的男人,一个喜欢女人的男人,仪表绝不该差到哪里去。除了美酒外,仪态就是他最挑剔的地方。

低头看了看自己的乞丐样子,卿人忍不住苦笑,道:“我家大人常跟我说,祸从口出。看来,以后我该牢记,不仅话是嘴巴说的,笑也是嘴巴笑的。”

乌鸦冷哼一声,并不说话。庚金之气造成的小伤,对他而言,并无大恙。之前是无法分心,此刻稍微运行了一下神力治愈,那累积在五脏六腑的轻伤并痊愈了。

卿人只是破了件衣服,他却真的受伤了。只是他一身黑衣完好无损,一丝尘土不染,看着倒像是他胜了一筹似的。

见此,卿人笑了笑,道:“如此,我们该扯平了。”

乌鸦眼中冷芒一闪,道:“你在让我?”

卿人摇摇头,道:“不,这是在道歉。”

乌鸦神色突然一怔,紧紧盯着卿人,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奇怪的人。道歉?这个词,他只是知道,但自从小时懂事起就没有听过,一次都没有。

一会儿后,他才缓缓道:“所以你刚才才没有出手。”

刚刚他用道法衍生出灾气,进而抵抗庚金之气的冲击。可他却并没有感受到卿人用道法通过在其体内的灾气进行干扰、压制,否则的话,他绝不会如此轻松,小伤该是变成大伤才是。

卿人又摇摇头,道:“你又错了,我不出手,是因为我自己也不想受伤。”

乌鸦点点头,又摇摇头,这话他只理解了一部分,并不是全部。

的确,如果卿人刚刚穷追猛打的话,他会的灾术绝非只有金难而已。金难只是九难之一,其上还有三灾、六劫,这二者才是灾劫道最让人惧怕、忌惮的地方。真要拼得鱼死网破,他不会好受,但卿人也绝对会摊上大麻烦。

可这只是为了自保,那他所说的道歉呢?

卿人看了他的脸色,就知他在想什么,忍不住笑了,随手指了指自己一身的白袍,道:“这身衣服才是道歉。”

乌鸦忍不住呆了呆,而后又突然笑了起来,笑容依旧生涩而诡异。他笑道:“不错,你果然是个有趣的人。我还是第一次碰见你这种人。”

卿人也笑了,道:“这话绝不是第一次有人对我说,也绝不是最后一次。”他笑得很自豪,事实上这确实值得自豪,世上的人太多,新鲜的太少。物以稀为“贵”,他是个“贵”人。这样的“贵”人,总是值得自豪的。

乌鸦突然收起笑脸,又变得冷冰冰起来,似乎他的脸天生就没有笑生存的地方。他不仅很少笑,而且每笑一次的时间,比任何人都短。

他又冷冷道:“一身衣服便能道歉了?”他目光深寒,竟似又要发难般。

卿人却笑了笑,毫不在意,道:“我用这一身衣服道歉,再公平不过了。”

乌鸦道:“哦?”

卿人道:“你不喜欢被人要挟,我呢,不喜欢别人弄乱我的衣服。我让你不高兴了,你也让我不高兴,这岂非就是天底下最公平不过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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