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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者
爱德华毫不留情地扒光了邓肯的外套,这套由邓肯自己改制,兼顾了皇家海军与刺客元素的制服,也就从此易于人手,坏掉的袖剑被直接丢弃,而装着秘密信件与立方体血瓶的白帆布小口袋则被爱德华牢牢地抓在了手中。
爱德华-肯威,生于威尔士斯旺西,他的父亲是英格兰人,母亲是威尔士人。他十岁时就跟随家人搬迁到英格兰西南部的布里斯托尔,定居在当地的一座农场里。他家的农场不算大也不算小,家中的经济条件不算坏也不算好,他的父亲虽然是一名农场主,但是在他年幼的时候,也曾经送他去过学校,因此他算是个能读书写字的“文明人”。
其实如果他老老实实地继承父亲的农场,娶个当地的普通姑娘,也许是可以安安稳稳地度过一生的,只是小肯威自打小就充满了“冒险精神”,14岁的时候就开始在酒吧混迹了,也因此为缘由,在三年后结识了他未来的妻子,卡洛琳-斯科特,一个大他两岁的美丽女孩儿。
卡洛琳虽然在表面上是一副大家闺秀的样子,事实上内心却充满了对自身环境的不满与叛逆,这从已经快她能够与一个17岁的小酒鬼一见钟情这件事情就能看出来。
其实在二人闪电结婚之前,卡洛琳的父亲,富有的布里斯托茶商埃米特-斯科特早已经与当地的一位东印度公司总管谈好了亲家,意欲将卡洛琳许配给他的儿子马修-黑格结婚,而这位大少爷马修,据爱德华之言:“他觉得自己是一个哲学家之类的东西,总是口述他的想法,让一个随时跟着他的笔录人记下来,无论什么场合都备好笔和墨水,记下他的想法,比如什么‘玩笑是丢进水里的石块,笑声就是那涟漪’。”
对于卡洛琳这种叛逆少女来说,嫁给马修这种没本事的骚包是绝对不可能的,相对来说,自己最近认识的那个充满了冒险精神,满脑子都想着出人头地的小酒鬼反而是个不错的选择。因此卡洛琳主动找到了爱德华,直言不讳地与他说:“别把我想成个无助的少女,爱德华,因为我不是那种人。我不是来寻求你的帮助,而是来帮助我自己。”
然后,在可怜的马修-黑格对心仪已久的卡洛琳求婚的日子(他大概是听说了伦敦那边发生的一些事情,竟然送了一艘用卡洛琳的名字命名的帆船),卡洛琳当面拒绝了他,并选择了身边的爱德华,两个人在双方家庭都不看好的情况下,住进了农场旁边的泥墙小屋。
爱德华的贪婪与疯狂,大概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显然如果仅仅靠继承自家的农场,他不可能的过上体面的日子,但是他深爱着自己的妻子,他觉得是自己将卡洛琳从那个优渥的上层社会里拉出来的,所以他得自己想办法再将她送上去。
但是除了养羊和鼓捣农场之外,他什么都不会,农场不是西印度群岛上的那些种植园,像是甘蔗、亚麻这些纯经济作物农场中是不能也不允许大量种植的,他没办法赚到足够的钱。
于是在酒吧里结实了名为迪连-华勒斯的私掠者之后,这才诞生了出海的念头。
“这不是需不需要钱的问题,我想要吃干净的食物,我想要能遮风避雨的房子,我想要过体面一点的生活。”
他承诺了卡洛琳两年的时间,连自己即将降生的孩子都没见一面,就乘坐着私掠船君主号急匆匆地出海,一头扎进了加勒比海的大染缸中。
然而,如今他漂泊在海上已经五年了,但是爱德华却根本没脸回去,除了时不时地托人将挣到的一部分钱寄回家中,他自身却一点都没有攒下什么积蓄,每天都是像那些最普通的水手一样,一旦登上陆地,照例寄出一笔钱之后,就会沉溺在酒馆与妓院,将他能够拿出来的钱全部花光,然后再次在醉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