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那些年钻过的小树林
那一年我十七岁。
在学校享有“盛名”的小树林里,年轻的我,和同样年轻,而且非常漂亮的小璐,单独相处。
按照这样的逻辑推理下去,我的故事似乎变成了“偷食禁果,意外怀孕,打胎……”这样耳熟能详的模式。
然而事实上,韩寒和郭敬明早期作品中涉及的那些狗血故事,与我真实的生活相差甚远。以我非常有限的经验来看,年轻人真的是很有创意,他们总会把平淡无奇地日子,过的非常精彩。
这句话翻译过来应该是这样的:年轻的境况总是相似的,而少年们却各有各作死的方式。
我与小璐大中午地置身小树林,当然不是为了某项少儿不宜地活动。因为那时我还在上大一,并没有从师兄口中得知“小树林”的神秘之处,之所以选择这里跟小璐见面,其实只是因为我实在不想再去小璐那个狭窄的水吧。
倒不是三块钱一大杯的“蓝色妖姬”有多么难喝。而是因为那里狭窄逼仄的环境,让人有一种沉重地压迫感。之前时并不觉得,可随着小璐逐渐明显地表露出她对我的爱意,那里似乎也随同它的主人一样,让我下意识地有一种想要拒绝它的意愿。
我叫小璐出来,是为了郑重其事地告诉小璐,接下来的一个礼拜,请小璐不要再来找我。因为我已经与大芳约定,在即将放寒假的当头,大芳来学校找我,然后一起回家乡。
我隐约感觉到,大芳这次来找我,跟小璐有关系。为了保证我远在天边近在眼前的爱情,我只好提前做好准备。
小璐明显有些不情愿。
“我跟你什么关系啊,我为什么要躲着她?”
“我不是让你躲着大芳,你又不认识她,她也不认识你。你躲她干什么。我是说你后面这几天别来找我,也别给我打电话。免得大芳误会……”
我的话说道一半,就没有办法再说了。因为站在我对面的小璐,此时正用复杂的眼神看着我。那眼神里有不甘,有愤怒,还有一丝鄙视。
“木木,我是喜欢你。对这一点我从来不否认。但是我喜欢你,不代表你可以随意伤害我。更不代表我欠你什么。说白了,我喜欢你这件事,其实跟你没关系!”
“我……”
木木说完,我下意识地想要反驳两句,可是看着她温柔而坚定的目光,看着她倔强而骄傲地样子。我无话可说。
喜欢一个人,真的与对方无关,只是自己的事情吗?我很多次想过这个问题,从理论上,如果喜欢一个人,并且不要求对方也喜欢自己的话,那么确实,我喜欢你,跟“你”关系不大。
小璐已经转身离去,我不知道她会不会听从我的建议。看着她离去的背影,我意识到一个问题,尽管我总是在心里告诫自己,不能因为小璐喜欢我,就觉得自己在面对她时有了优越感。而实际上却正好相反。
仔细想来,这是一件非常庸俗地事情,庸俗地让我自己都觉得可耻。这也是一种非常常见的情绪,面对在乎自己,喜欢自己的人,人们会变得盛气凌人,变得暴躁而没有耐心,变得颐气指使。
如果不是小璐直爽的性格,如果不是她把爱我这件事情,幸福地告知于我。我又怎么会,怎么敢,像是呵斥一只寻求安慰的小狗一样,让小璐在特定的时间远离我!
往往你最讨厌的那种人,其实就是你自己。
我在此刻深刻地感觉到了这一点。
我曾是多么厌恶那些自觉高高在上的人,曾多少次鄙视那些仗着别人的宠爱,为所欲为的人。然而某时某刻,不经意间你自己就已经成为了曾经最讨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