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紊地述叙着。
“老孟,我就知道你能给我指条明路的,接下来就可以调查失踪3个月以上且身高附合条件的女性了,说不定很快就能确定死者身份了。”他兴奋地说着。
“由于没有找到骨盆,现在还只能根据身高估计为女性,如果是一个身型矮小的男性也说不定。”孟法医打断了他的兴奋。
“哦……不过我的直觉告诉我先从女性开始查总没错的。”他的兴奋似乎没有被彻底浇灭。随后,他目光移到了旁边另一张验尸台上,那里一具尸体被白布掩盖着,“这是8·22案的又一名受害者?”
“是的,昨晚送来的,中了两枪,有关数据已报告给刘队。”孟法医回应道。
“省里抽调精干警力给刘队组成专案组破案,没想到这个人渣还在持续犯案——老孟,你说像这种‘8·22特大持枪抢劫杀人案’难破,还是我手上这案子难破?”
“8·22案虽然已经死了4个人了,但每次作案遗留下的证据确凿,作案动机明确,有人证、物证支持,现在已掌握大量线索,估计刘队他们已开始收网了;而你手上这个案子——有点怪,物证也被破坏得差不多了,说实话,这案子不好破啊……”孟法医见严华颔首不语,便接着道:“我以前也接触过几桩碎尸案,但都是用麻带啊、旅行箱之类比较大件的东西装尸块,丢弃的地点要么是垃圾场要么是建筑工地,所以这次也的确与众不同,觉得‘他’的手法显得、显得——”,老法医似乎在找一个确切的词,“比较‘精致’”。
“你是指那个包?”他追问道,见孟法医颔首表示赞同,他接着分析道:“的确用这么小的包是很奇怪。虽然有些碎尸案抛尸不会一次性带出抛完,但也不至于用这么小的包来装。虽说大件的箱子、袋子会引人注意,而且携带、运输都不方便但可以减少抛尸的次数,相对安全;而小包拎在手上不容易起疑,但却需要多次往返于藏尸点与抛尸点之间,这种不正常举动反而会增加被发现的几率,应该更危险一些,耗时也更长。根据犯罪心理学,罪犯通常更愿意一次性抛完。所以,我认为‘他’应该是把身体部分用一个大件装了,没想到还剩下这些装不下,无奈就用了这个小包。之所以之前并没有接到任何发现尸块的报警,应该是‘他’分两次把尸块都抛弃到同一个地点——也就是江中,运气好没被人发现罢了。”
“嗯,大多数人都会这样分析,粗看起来没什么毛病,但实际上疑点重重。”他已经习惯于这种请教方式了,知道下面孟法医会指出他的漏洞。
“出现这个小包,正如你分析的:第一,不会一次抛完,至少两次或以上;第二,先用了大包,用小包是迫不得已。那么,依你的分析,抛尸地点都是在废弃的货运江滩,但不要忘了,在那里并不能走到江水边抛尸,在接近江水的约5米范围内都是松软的淤泥,根本无法立足,也就是说‘他’是在离江边约5米左右的地方将包抛到水里的,你想像一下除去这个小包内的其他人体组织装在一个更大的包内,‘他’可能从5米远的位置将这个至少30公斤重的包抛入江中吗?而这个小包就完全可以,可见,‘他’是精心准备过的,应该不会出现大包装不下又用小包的情况,那么,新的问题来了,如果全用这种小包,依受害者体形至少要用4个,抛4次,这显然又违反了你提出的怕暴露的畏惧心理。所以,我才觉得用这个小包令人费解,若是找不到其他包的话,这其中的玄机就只有等你去揭示了。”
“是啊,那江滩虽然废弃但并没有封闭,附近总是有人的——早上有晨练的老人,晚上有幽会的情侣,即使半夜也有巡堤人员偶尔经过,抛1次没被发现已属侥幸,抛4次!简直不可能,抛大件更不可能,这个小包的出现,的确令人匪夷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