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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仗剑浣花行(1 / 3)

浣花溪,与府HN河一脉相通,一说因唐末剑南节度使崔盱的小妾任氏,也就是浣花夫人舍身守护成都而得名,又说,浣花溪因周边遍生浣花草而得名,浣花是一种悲苦的花,相传可以避孕,亦可以流产,民间女子遭逢苦难者,有赖此花免于生育。

大明时的浣花溪,因水流清澈,源源不绝却不兴波涛,风景秀美而倍受成都府人民喜爱,彼时尚无房地产商跑马圈地,普通市井小民也得以分上一杯羹,环绕浣花溪周边,固然有高官显贵的豪宅居所,市坊聚落也比比皆是,是成都府城人口最为稠密的区域之一。

时至初夏,成都府风和日丽,酷寒已去,热浪未来,日光柔柔,暖意融融,正是一年中最为舒适的时节。

天刚微微亮,浣花溪就热闹起来了,一群群皂衣官差衙役四处巡逻游弋,一些劳力开始对论战的高台进行最后的加固检查,这高台飞架浣花溪上,绵延至溪流两岸,形成一个偌大的“工”字型,在高台左近,是浣花溪上唯一的过河桥梁,因浣花夫人与成-都府市民同心抗敌,得名同心桥。

整个论战场仿似一个巨大的矩形,两度将浣花溪盘绕在内,即便少了些鲜花图案点缀,也没有描龙走凤,镶金嵌银的吉祥柱,朴素的气势也独具一格。

九里堤林家府邸,也已经人影幢幢。

即将上场的年轻选手们,个个踌躇满志,被请来助威的老先生们,全都正襟危坐,大家伙儿都已经整装待发的节骨眼儿上,主角林卓同志还待在自己的卧房里。

年轻的兄弟伙们倒是好说,大家一起吃喝发羊癫疯,熟的不能再熟,怪笑几声就过去了,不当回事儿,老先生们却没有这么深厚的交情,脸色大大不郁,只是受制于人,不好当场发作。

林卓肯定没有那么荒淫无道,在众人齐聚的时候做早操。

虽然说出去没人相信,他现在可是货真价实的童子鸡,连处都没有破呢,他在卧房里完全是被清漪带着两个大丫头折腾的,只见他双臂舒展,挺胸提臀,像个柱子似的杵在原地不动,瑾儿和小婷被清漪指挥的团团乱转,各种家伙事儿只要是能上身的,都拿来给他比划一遍。

“不行,这个颜色太艳了,他气色本来就好,今儿个又要登台亮相,搭配上还不净勾搭大姑娘小媳妇的,不行,换件深色的”清漪总裁指挥若定,否定了第N个着装方案。

林卓瞅着身上的暗绿色的外衫,也不知道哪里艳了,眨巴眨巴眼,按捺不住开口发动忽悠大-法,“清漪呀,这样,上次你跟小妹不是给我做了一套竹纹的衣衫么,今天就穿那个好了,有你们俩贴身陪着我,我肯定能赢”

清漪眼睛一亮,双掌相击,如梦初醒,“对呀对呀,我怎么把那套衣服忘了,瑾儿,快去我房中把衣服取来,服侍公子爷穿上,看这时间耽搁的,都怪你不老实”清漪嗔怒地一阳指戳在林卓脑门上,让林卓一时间六月飘雪。

几经周折,林卓终于在千呼万唤中出场了,不管是兄弟伙还是老先生,闷了多大的气,看到林卓的造型,心中都暗自喝彩。

从头到脚,全套的竹系服饰,以白色做底,罩袍上和外衫上都是绣上去的一两株迎风傲立的墨色劲竹,袖口环着一圈参差斑驳的嫩绿竹节,璞头上,白色皮靴上的都是些竹子暗纹,黝黑的犀皮腰带上还有几片竹叶纷纷扬扬,以金丝织就,黄灿灿的颇为夺目,看上去奢华繁复却毫不累赘,趁得整个人锋锐灵动,再搭配上悬在腰间,古意盎然的缚鹿剑,端的是个翩翩浊世佳公子。

“啧啧啧”郭廓放浪不羁惯了,绕着林卓转悠一圈,嘴上啧啧有声,“林兄钟灵毓秀,套上这身衣服,简直随时可以乘风归去,今日论战,不需辩矣,林兄坐镇,我等足可不战而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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