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9章:尾声
李杜把潘小光带到刑警大队。
潘小光为了救妈妈,跟重案组和盘说出了他犯罪杀人的经过。他说的跟杨光推理出来的结论相差不大,只是一些细节上有些出入。
让警方震惊的是,潘小光述说案件的过程出奇的冷静,好像述说着与自己毫不相干的事情。稚气未脱的相貌和超出年纪的成熟心理混搭在这个尚未发育完全的孩子身上,让人感到不寒而栗。
说完后他一副挑衅的姿态看着警方,你们能拿我怎么样?
……
……
“这个案件怎么结案?”
重案组召开了会议,讨论对凶手的处理。于大华烦躁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手指不停地在脑袋上乱抓。从警这么多年来,他还是头一回碰到这么棘手的案件。
骆芸沉重地说道:“这应该是有史以来年龄最小的连环杀人犯,三条人命,就算在世界范围内也是绝无仅有。我们从来没有经手过这种案子,该如何处置这个杀人凶手?”
“根据《刑法》规定,十四岁以下的不负刑事责任。”张利军说道,“凶手只有十一岁,应该以不负刑事责任来处理。未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公安机关依法不予立刑事案件侦查。”
钟原补充道:“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原则与成年人刑事案件相同,赔偿责任一般应当由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承担。未成年被告人有个人财产的,应当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监护人予以赔偿。”
“就是说——”张利军解释道,“三名被害人家属可以对凶手提起的民事诉讼,由曾燕玲来赔偿。”
“这些我都明白。可是……”于大华懊恼地说道,“我该怎么向死者的家属交代?告诉他们凶手是一个十一岁的孩子?”
张利军面无表情地说道:“证据说话,依法解释。”
最后,重案组形成统一意见。对凶手不予立案处理,潘小光由曾燕玲带回去,责令其严加管教。民事诉讼方面,则要求曾燕玲尽最大的努力赔偿。
……
……
“你们搞错了,我儿子不是凶手……”
曾燕玲跪在警方面前,哭得死去活来。潘小光无动于衷,一脸倔强地仰望着天空。
(三个密室杀人案——完)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