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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猪肉佬和他的儿子(2 / 2)

光晒。所以担水库(修水库),修工路,修河堤,猪肉佬绝对不会去,就是生产队里的夏收夏种也很少去,晒、劳累,辛苦啊。

转眼到了七十年代头,那几年广东有很多人偷渡去当时人们认为是天堂的香港,而且下乡支青占了大多数。但柴红火也算最倒霉的那种,去了七、八次到给抓回来,当年他和曾好彩(在我的房子我的家这章里提到他)是全公社闻名的属于屡教不改的那种,所以猪肉佬也是多次招工都没他的份,七十年代底才被招工回城,回城时已三十多岁了。

柴红火迟招工也有另一个原因,也许多次招工回城的希望都没有,在七十年代后期,他和一个当地的女孩子好起来。他大那女孩子近十年,没十年也一定有七八年,当时那女孩子还不够当年规定的结婚年龄,但有了他的孩子。那年头计划生育比较宽松一点,又在边远的山村,就住在一起,不久就生了个女孩子,后来才到公社补了登记,算是结婚了。

由于柴红火以前多次偷渡去香港,又和当地的女孩子结了婚,连孩子也有,一般的招工单位也不想麻这个烦,所以到了七十年代底也不能回城,他自己也有点真的要扎根农村一背子了的思想了。随着改革开放的政策,柴红火终于在八十年代的头一年春天通过一些关系迁回户口,从新回到了离开十二年的广州市,而且还在一间医院找了一份厨房工来做。第二年也生多了一个儿子,一子一女,算是个好字了。

在八十年代初,柴红火只有几十元一个月,最多也就是一百多点,那时候刚刚开始分田到户,在乡下老婆带着二个孩子也做不了什么事,想在生产队挣几个工分也不成了。柴红火没个月除了吃饭和买烟抽外,只能把所有的工资交给老婆,连酒也不敢喝了,猪肉佬的名字就是从那时候在那些回城的支青里传出来的,穷有时候也可能是改变人的行为吧。

斗转星移,转眼就到了九十年代中期,柴红火用尽办法,终于把老婆孩子的户口转来了广州市,算是一家人团聚了,但住的地方也很麻烦,因为柴红火是个小杂工,分宿舍暂时还未抡到他,但医院也算照顾他了,把一间二十来平方的杂物间给他们一家住,听问说那间杂物房以前做过停尸体的。住了十多年后,医院才安排了一间四十平方米左右,是属于房管局的公房给他住,总算有一个安稳的家吧。

柴红火的老婆户口出来了也找不到什么好工作,一来年纪不小,二来没文化,三来没技术,只能做些散工,但大多数时间就当走鬼,(没营业牌照的流动小贩,走鬼一词来自香港,因为在六七十年代,香港也有很多流动小贩,当时的警察很多是外国人。一般中国人称外国人为鬼佬,所以当时的流动小贩一见到警察就大叫,走啊,鬼啊,走鬼一词就这样来的)。当时二个孩子还在读书,生活也很艰难。

柴红火的二个孩子也不是读书的料,高中也考不上,读了三年的技校就出来做事,他的女儿还好,做事很用心,出嫁后生活也算过得去。他的儿子就差点,做事没心思,眼高手低,搞到经常失业。三十多岁还是光棍一条,常肯父母的退休费,好的学不到父母,不好的学到足。也是常常问认识的人借点小钱,但一般都不会还的那种,是那种人见人怕的人。很多人都穷过,比他们艰难多,但不会像猪肉佬那样,穷就想办法去解决,用勤劳致富,用自己的智慧去改变,你说对吧。

故妄言之,故妄听之,没有影射,没有讽刺,如有相同,实在巧合,虚构矣,茶余饭后之笑料也。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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