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纸的那都得排队,年头一长,风吹雨淋,又无人维护修缮,金水脱落殆尽,从前受人膜拜的神气金蟾,就成了如今的蛤蟆,从前人们口中的金蟾镇,也就变成了如今外人嘴里的蛤蟆屯,但它依然伫立于此,只是辉煌不再。
何柔有些疑惑:“金蟾怎么会变成蛤蟆?”,卫戍道微睨了一眼铜像:“再过几年,恐怕连蛤蟆都不像了”。龙吟风望着金蝉黯然道:“只差了一层皮,金蟾就变成了蛤蟆”。
林玥怡知他想起了身世,幽幽道:“蜕了皮也还是金蟾”。卫戍不愿在此耽搁时间,伸着懒腰催促道:“走吧,转个弯就到客栈了,赶了一天的路,今晚能投个好宿头”。
当即催马引路,当真也是转了个弯便到了一家客栈,揽客的伙计殷勤地接过马匹,卫戍挥马鞭掸着身上的尘土:“小二,明天一早我们便要赶路,马匹好好饮溜,银子少不了你的”。伙计答应一声,如何刷洗饮溜不表。
卫戍一行各自拣坐歇脚,精心点了吃食,一边喝茶一边等菜。饮了一回茶,忽听大道上鸾铃响亮,尘埃起处,早有有十余骑飞马往客店而来。隔窗便见十几人滚鞍下马,打马背上取了长条包袱,迈步便朝店里走。
店外人嘲马嘶,人还没进店,声音早穿堂而入:“小二!小二!好酒好菜赶紧给大爷往上端!”,伙计唱声“得嘞”,传话儿厨子备酒备菜。未几,一行十余人风尘仆仆地进了客店,各自寻桌坐下,为首的是一恶面僧人,高有丈二,身穿红如火炭儿的肥大僧衣,白布裹腿,足蹬洒鞋。观其满面沙土便知是经过长途跋涉。
伙计接待惯了南来北往的客旅,手脚十分麻利,菜还没上,已先把酒满上了,汉子们喝干几大碗酒,桌上摆的咸菜也见了底,又一跌连声地催促伙计上菜。
饭菜都是半成的,没多久便齐了,那十余汉子推杯换盏,高谈阔论,男人们的话题说着说着就转到了大闺女小媳妇身上,听得林玥怡与何柔又羞又恼。
“来,李朗,唱一段儿,唱一段儿,给大伙助助兴”,那和尚喝的兴起,端起酒碗大声嚷道。余者闻言当即跟着起哄。
“浔阳地辟无音乐,终岁不闻丝竹声,李哥,溜溜嗓子,整一段儿!”。
“拌个娘们儿,给弟兄们过过眼瘾!”
“嘿,什么叫不谋而合呀,拌个娘们儿,半个娘们儿!”
汉子们旁若无人,发泄似的肆意地叫嚷着,在众人的欢呼声中,一黄衫男子应声缓缓站了起来,向四外一拱手:“难得弟兄们有此雅兴,大伙一路风尘,承弟兄们看得起,李朗不才,献丑了!”。
食客循声看去,见这名叫李朗的男子年纪约莫三十出头,男生女相,长得着实英俊俏丽,更暗含几分妩媚,若着了女装还真不好辨认。
李朗将英雄氅斜披,一把打下发簪,乌黑的长发如瀑布一般披散下来,众人一阵喝彩。那李朗踩着碎步,扭捏作态,更添了几分妩媚。他突然用脚尖一磕凳旁斜倚着的宝剑,宝剑应力而起,在半空中打了个转,已然持在手中,指尖刚一触到剑柄,仓啷一声,剑已出鞘,这手功夫也当真俊的很!
食客们本就畏惧一群狰狞的汉子,又见亮了兵刃,有胆小怕事的屁股已悄然离了凳子,只待转身而去,卫戍一行也诧异的看着——这是整的哪出呀,荆轲刺秦吗?
同行的汉子不仅不惊,反而报以一阵喝彩。李朗持剑在手,弹剑而歌,声银细润柔和,端的是悦耳动听。细听之,唱的竟是一首《闺怨》。歌曰:“说不想心中又想,不思量又待思量;咬咬牙扯断肠,皱皱眉来心上...”。
李朗绕着不大的客店缓缓而吟唱,唱到入情时,竟又翩翩而舞,舞步轻盈,不难看出,这叫李朗之人轻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