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北宋还对保甲上番颁发了一项重要的修订,即“诸路五亩以下保甲更不轮差赴县尉、巡检司,仍免教阅”。
保甲在各地巡检司和县尉司上番,还限于维持地方上的封建治安,并非作正规军使用,由于上番时限的短暂,加之各地保甲上番的数量和规模不等,实施状况不一,事实上也不可能进行多少军事操练。因此,宋廷更加重视的,还是对保甲的教阅。
最早在熙宁四年(1071),开封府已规定“农隙”之时,“保丁肆习武事”,经过校试以后,武艺高强者可以升官或免除部分税役。
熙宁八年(1075),又令河北,河东、陕西五路实行农闲操练,每年十月至来年正月,义勇保甲分批往州县参加教阅,每期“教阅一月”。后又将河北与河东的冬教时间改为每年十一月至明年二月(《长编》卷269熙宁八年十月癸丑)。上番推行于全国,而教阅仅限于开封府界和北方的河北、河东和陕西,在这些禁兵的主要集结地推行保甲教阅,其用意当然是非常清楚的。
元丰时,宋廷又将陕西、河东和河北“五路义勇并排为保甲”,并实施“团教”和“集教”。
集教是将大保长集中教阅,开封府界设置教场十一所,“大保长凡二千八百二十五人,每十人一色事艺,置教头一”。大保长学成武艺,转充教头,又对保丁实行团教,“凡一都保相近者分为五团,即本团都、副保正所居空地聚教之”。据元丰四年(1081)统计,开封与五路参加教阅的保丁、大、小保长和都、副保正达六十九万多人。
宋廷还专设提举保甲司,负责保甲的教阅事宜。
上番,特别是教阅,给保丁们带来非常深重的苦难,不仅严重影响家庭的农业生产,还受尽保正、保长、巡检、巡检部属的指使,提举保甲司的指使、勾当公事等等的欺凌和勒索。有些保丁自毁肢体,以求免于教阅,逃亡的事件更是层出不穷。
“保甲一司,上下官吏无毫发爱百姓意,故百姓视其官司,不啻虎狼,积愤衔怨,人人所同”,遂起而反抗,“执指使,逐巡检,攻提举司当官”。到宋神宗末年,“诸路盗贼蜂起,皆保甲为之,本欲御寇,乃自为寇”。
事势的发展,恰好走向了统治者意愿的反面。
保甲的上番和教阅,既然是以尖锐的阶级矛盾为基础,并使这种矛盾更加激化,这就决定了保甲不可能具备坚强的战斗能力。后来宋哲宗亲政时,章惇曾吹嘘熙宁时,保甲“教艺既成,更胜正兵”。曾布也说,“是的诸县引见保甲,事艺精熟”,“仕及有力之家子弟皆欣然趋赴,及引对,所〔乘〕皆良马,鞍辔华楚,马上事艺往往胜诸军”。
他们所说的即使是事实,也不过是反映某些官户和富家子弟,希望通过皇帝阅试武技,而得到入仕或升官的机会,并不能反映广大贫苦保丁的训练水平。
事实上,尽管保甲教阅多年,宋廷却从未将保甲当作正规军使用。元丰四年(1081),为进攻西夏,宋廷除大量调遣禁兵外,还令开封府和陕西“共选募义勇保甲万人”。但是,宦官王中正显然对选募保甲参战没有信心,“乞更不选拣义勇保甲一万人,很快得到批准。
在战争过程中,义勇保甲无非是担任“守城”,“慊役”,“辎重”,“馈运”等辅助性差使。总而言之,宋神宗君臣虽然对教阅保甲费尽心血,结果却并未对增强军力起多少作用,无异于画饼充饥。马端临说,“保甲之事”“徒足以困百姓,而实无益于军实”,这是实事求是的评论。
年幼的宋哲宗刚即位时,反变法派上台,废罢团教,虽规定仍然实行“冬教”,实际上也处于“弛废”状态,而广大乡村的保甲编制依旧保留。此外,还在保丁起义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