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代没有白酒,一般喝的都是以纯糯米、小米或清谷制作而成的黄酒,里面糖分较高,喝到嘴里甜甜的,口感极好。
据于声他自己说,他今天带来的这酒已经在地下珍藏了很多年,酒是一种很神奇的东西,这东西放的时间越久,喝起来就越香。
我和于声一连喝了几大碗,流烟怕我们俩喝醉伤身,但见我们正在兴头上,也不好横加劝阻。
我们俩喝着,吃着,聊着,突然于声端起一碗酒站了起来,他没有一点醉意,倒是我的脑袋有一点点晕。
“陈哥儿,听说你过几日要去当兵?可有此事?”
我刚想提这件事,没想到被他赶到了前头,咦,他是怎么知道我要参军的?我说了吗?好像没有吧?
流烟非常吃惊地望着我,她没有反对,相反很高兴:“好事啊,男儿当以报效朝廷,报效国家为几任,好男儿志在四方,陈大哥你放心去便是,烟儿会自己照顾好自己的。”
于声无奈一笑:“我的好公主啊,事情没你想像的那么简单,好男儿志在四方是没错,可您知道他打算给谁卖命吗?金狗,想当年金人攻破我谓城、淮水、熙川、当阳等地,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先帝爱民如子,却落得个全家****,昔日的魏国被一帮蛮子铁骑践踏得体无完肤,物是人非,就连公主千金之躯也得过着寄人篱下的日子。”
一席话说得流烟热泪盈眶,她抹了抹眼泪,说道:“于叔,这些都已经过去了,还提它做甚?如今大魏早已不复存在,有道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而今是金国的天下,给谁当兵不都一样,只要心中无愧于百姓,无愧于天地良心,烟儿以为并无不可。”
于声摇摇头,深深叹了口气,兀自低着头独自喝着闷酒,我能理解他纠结的内心,即便是流烟,她虽然表面上是支持我的,但心里多少还是有疙瘩的。
为了当兵这个话题,我们三人一时无话,现场气氛顿时陷入一片尴尬,我给于声倒酒,他很生气地把碗给拿开了,看来他对我的恨意已经不止一点点。
我索性把我的想法都告诉他们,“我表个态吧,我不管以前金人都做了什么丧心病狂的事,但他们是他们,我是我,这么说吧,我当兵不为别的,就是为了建功立业,为了改变我们任人宰割的命运,流烟要报仇,要复国,可我们该拿什么去和人家去拼?我知道魏人思魏,都期望着早一天能回到原来的样子,但愿望是美好的,现实却是残酷的,老百姓心里有苦说不出,因为他们不敢说,他们只有精神寄托,却没有可以依托的精神支柱,换句话说,也就是没有所谓的凝聚力,既然没有一支力量敢走在最前面,那么就由我来打开这个局面吧。”说罢,我端起碗再次一饮而尽,顿时一股豪情万丈直冲心扉。
这时,一直和我置气的于声总算得到了启发,他用一种不可思议的目光望着我:“陈哥儿,你当兵就是为了这个?”
“那当然,我们中国最伟大的文学家鲁迅先生就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变成了路。而我就是愿意在前面开路的那个人。”
流烟很是欣慰,她说道:“于叔,烟儿觉得陈大哥说得很对,成事在人,谋事在天,况且烟儿实在不希望为了自己的个人荣辱而将陈大哥也卷入其中,那样对陈大哥太不公平了。”
既然公主都这么说了,于声也不好继续持反对意见,而是拿来酒坛继续倒酒喝酒,气氛再次恢复正常,喝着,聊着,吹着,直到喝得趴在桌子上不省人事。
……
第二天我起了个早,由于昨夜喝得太多,导致早上起来的时候脑袋还有些晕沉沉的,我拍了拍脑袋,然后和流烟一起去吃早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