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市第二人民医院
24.SZ市康宁医院
25.SZ市NS区西丽人民医院
26.SZ市BA区沙井人民医院
27.SZ市坪山新区人民医院
28.SZ市YT区人民医院
29.SZ市BA区中心医院
30.SZ市妇幼保健院
31.SZ市LG区中医院
32.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33.深圳平乐骨伤科医院
34.SZ市LG区第三人民医院
35.SZ市BA区福永人民医院
36.SZ市BA区石岩人民医院
37.SZ市BA区松岗人民医院
38.深圳同仁妇产医院
39.深圳慈海医院
40.深圳中海医院
目前在以上四十家医院住院的GD省内患者,可以在医院直接结算符合条件的住院费用,无需再带着一大堆单据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
需要注意的是,可以在深圳接入国家平台的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人群范围需参保人自行与参保地社保机构进行确认。同时需申领符合跨省异地就医规范的社会保障卡并在参保地办理了相应的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作为参保地,直接结算需满足三个前提条件,即深圳参保人需办理符合跨省异地就医条件的社会保障卡,即金融社保卡;需符合《SZ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府令256号)的相关规定,并提前做好相应的转诊或备案手续,备案或转诊医院应在跨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定;目前在跨省异地就医平台直接结算的费用仅为符合条件的住院费用。
根据办法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可以申请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的人员范围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长期跨省居住的人员;本市户籍参保人长期跨省居住的人员;本市直通车企业参保人长期派驻省外的人员;办理了转诊手续的人员。
据深圳社保局特别提醒,深圳各社保经办窗口已设立跨省备案窗口,符合备案条件的可前往属地社保分局或管理站办理相应手续。
因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的前提是办理了转诊或者备案手续,故住院起付线为400元。未超过起付线的部分,由参保人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由基金按规定支付。
跨省异地就医和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结算的区别
目前跨省异地就医和省内异地就医可以直接结算的都只是符合条件的住院费用,但跨省异地就医与省内异地就医在其他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
从就医凭证方面区分:跨省异地就医必须持有符合跨省异地就医规范的社会保障卡。对在深圳参保的人员来说,指的是金融社保卡。而省内平台因上线较早,为兼容多地市的不同情况,对就医凭证没有严格要求,社保卡,身份证(儿童可提供户口簿)均可就医。
从人员范围及备案手续方面区分:跨省异地就医需满足转诊或备案的条件,并提前办理相关的手续方可在就医地医疗机构刷卡结算住院费用。省内异地就医,无论参保人是否备案转诊,都可以在省内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但如果省内异地就医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报批手续的,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在原基金支付比例的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大病保险在原赔付比例的基础上降低20个百分点;如果未经办理备案报批手续在异地看特殊门诊的,基金不予支付。
从待遇问题方面区分:跨省异地就医执行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