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的卡门大街上充满了栀子花甜腻的香味和温暖的春天气息,熏得人陶然欲睡。在下午阳光的阴影里,克伦.尚塞伸了一个懒腰,不知怎么的,离开了苦寒的北石要塞,骨头缝里总是一阵阵的发痒。他的唇边长了一圈显然没有认真打理过的胡须,皮肤也变得粗糙,加上略显蓬乱的头发,实在和身上崭新的上校军服不太协调。
“才刚刚下午,你就不做生意了?不像一个正经老板。”克伦说道。
“难道你像一个近卫军的上校师长?”莱尔斯把脚搭在桌子上,喝了一口酒,满意地发出叹息。“你不去管管你的部队?在我这里混日子干什么?”
克伦嘿嘿了两声,过了一会儿,他说道:“只是提不起精神。”
“你是说边防第三军的事吧?其实也没有什么,以后你要看见的龌龊肮脏的事还多着呢?”莱尔斯又抿了一口酒,“小伙子,还是太年轻了。这么年轻就当了高级军官可不是什么好事。”
克伦不禁失笑道:“你比我大很多吗?莱尔斯老板。”
“那怎么一样?老子十二岁就开始拿刀砍人了。”莱尔斯用他秀气的眼睛横了克伦一眼。
克伦一直觉得长了这样一双眼睛的男人更像是一个唱戏的,而不是一个黑店老板。北石要塞战役之后,因为奋勇抗敌,莱尔斯得到了特赦,和克伦一起返回了帝都。出乎他的意料,卡门大街上那间卖牛肉馅饼的店还真是莱尔斯的,或者说,当他去买馅饼的时候,莱尔斯已经是那里的老板了,不过好在馅饼的味道还是一如既往的好。
男人之间的情感有时候很奇怪,他一点也不了解莱尔斯的过去,他也不想去问,但是经过北石要塞那场战斗之后,他们又仿佛成为了多年的老朋友,人们常说只有一起上过战场的男人才能成为真正的兄弟,也许就是这样。
回到帝都之后,虽然他成了英雄,军衔也飞快的蹿升,不过他却很奇怪地没有感到多少兴奋。这是一种由死里逃生的庆幸、恍如隔世的感慨和对四百多名永远留在遥远北方的战友的哀思愧疚混合而成的复杂情绪,他自己也理不清楚。尤其在得知了第三军的事情后,他的心里更加的郁闷和消沉,这件事他无能为力,可是却使得他对以前所信仰的一些东西产生了疑问:自己到底是为了什么而战斗?第三军死去的两万名将士又是为了什么而战斗?
“听说北边打了大胜仗。”莱尔斯突然说道。
“你是怎么知道的?报捷文书今天早上才到军部。”克伦看了莱尔斯一眼。虽然不想寻根问底,不过他也隐约察觉到对面这个外表懒散的男人有着不寻常的关系网和人脉。
“反正我就是知道。”莱尔斯继续眯着眼品着他的双蒸烈酒。“有时候有些消息就是传播得比较快。”
“听说是前所未有的大胜仗。”克伦点了点头,确认了这个消息,早上例会之后罗德里安将军透露了一些。
“这样说起来,边防军的弟兄们也算死得其所,有时候人得往好处想,是不是?”
克伦沉默了一会,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如果一句死得其所就能轻描淡写,就能心安理得,他也不会如此郁闷难解。
“元帅的任务也算是完成了,功成身就喽。”莱尔斯忽然又没头没脑地来了一句。
“什么意思?”克伦皱着眉头看了他一眼,这个家伙有些时候就爱说一些奇怪的话。
莱尔斯哈哈一笑,“没什么意思。这次蒙斯坦利元帅虽然没有亲自带兵出征,不过谁都知道,运筹帷幄、谋划战略都是元帅的功劳。这次取胜的功绩恐怕和第一任蒙斯坦利元帅相比也差不多,元帅不过五十出头,也算是没有辱没先祖,功成身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