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重的铁靴踩着吱吱嘎嘎作响的木地板,踏入后厅的安格斯一副心事重重的模样,烛台上的余烬暗示首席贵族又渡过了一个不眠之夜:或许这将是这个紫袍贵族最后的疯狂。
“快进来,我亲爱的安格斯大人。”小约翰·杜卡斯刚刚将脚踩进麂皮靴,“女人果然不擅长干这个,你的俘虏差点用我自己的锁子甲勒死我。”
“相信大人已经惩罚了她。”
“当然,用我自己的方式……”首席贵族微笑起来,“为什么这么愁眉苦脸的,敌人攻城了吗?”
“还没有,可是……”
“放心好了,我还在这里,不是么?士兵们看见我的旗帜,就知道还有希望,毕竟没有哪个杜卡斯会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
“敌人如果知道大人在这里,恐怕也会马上开始攻城。”
“那样倒省下许多麻烦,不过他们可没这么蠢。安格斯大人,你得去见见敌人的领袖,提醒他们这一点。”
“提醒什么?”
“我,约翰·杜卡斯,就在亚德里亚堡等着他们。”约翰昂起头,仿佛在炫耀华美的胡须,“不过不是以敌人的身份,而是以主人之尊。”
“他们有至少三万个声音可以挑战这一点,更重要的是,三万根弓弦。”
“野蛮人攻不下这里的,不过他们可以尝试。我想告诉这些斯基泰人的是,大家可以重新成为朋友,只要他们愿意为帝国服务,像过去那样为帝国提供军队,帝国完全可以允许他们定居在哈伊莫斯北方,他们可以获得更高的报酬,不用像在伊斯特河北岸时那样受到库曼人的威胁。”
“大人应该了解,离弦之箭难收。”
“但是他们想要的是什么呢?帖尔古难道真认为自己可以换下马靴、披上紫袍,在布拉赫纳皇宫扮演罗马人的皇帝?只要他们索取的不是帝权,帝国为什么不能赐予呢?战利品和军饷有什么区别?他甚至可以对自己的野蛮人宣称,伟大的罗马人在向他们纳贡!谁让他现在有三万大军呢……”
安格斯觉得约翰是在幻想,敌人已经兵临城下,怎么可能不经过流血就选择低头?但是他毕竟不是帝国贵族,他只能服从命令。
“告诉那个所罗门,他也可以拿回他的女人,拿到属于他的金银份额,那时候他大可以和他的盟友一样,回到自己可悲的马皮帐篷里慢慢清点。但是,如果他还有更大的野心,帝国可以和他达成另一笔交易……”
聪明的选择,敌人并非无隙可寻——Divide et Impera。
安格斯开始正视眼前的年轻贵族,为了最终胜利,他都愿意付出什么?
受命以后,一切都完成得比想象中要快,似乎首席贵族早就准备好一切一样,骑马离开要塞时,安格斯回望了一眼城墙,寻找着一双熟悉的眼睛,这时候,一只画眉鸟从军旗顶端扑翅飞起,夏日的绿风从链甲铁环间穿过,挂着盾牌的肩带微微颤抖,他觉得身后侍从的喘息都如此清晰可闻。
一辆大车紧随在后,沉重的车辙碾压在失修的军事大道上,随着皮鞭挥舞,轮轴不断发出刺耳的呻吟。安格斯并不着急,他需要在面见敌酋前整理好思路,这趟使命的意义在于拖延,催促毫无必要。
佩切涅格民族生性狡诈,反复无常,小约翰·杜卡斯提醒过他,和这些人打交道必须提起十二万分小心——百年前的罗斯大公斯维亚托斯拉夫就是在七瀑布被自己的佩切涅格盟友偷袭,头盖骨被库利亚可汗做成了酒碗。
赫布罗河附近有一些郊区房舍,上次经过此处时,安格斯还见过附近一群少女在河水中洗刷,如受潘神诱惑,纷纷露出美丽的小腿,而现在河岸方向除了马粪,什么都没有。
队伍很快靠近敌人营帐,高举的罗马军旗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