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祖鸿钧创立玄门,欲将天之道,扬于天下。
而要宣道,就要有门徒。
当年的三千紫霄宫中客,就是鸿钧的门徒。而作为鸿钧的弟子,三清也好、女娲、西方二位教主也罢,都自然要为师分忧,成为宣扬玄门道法的主力军。
是以,元始遣下十二弟子下山布道,自己亦在昆仑时时开讲,以正道法。
这些在昆仑听道的修者虽不是元始的弟子,甚至没有上昆仑主峰听讲的资格,但也勉强算得上是玉清一脉的传承者。
且因元始一贯宁缺毋滥的作风,这些在昆仑听道的修者比起同类来说,无论资质还是心性都不差。所以,元始也会是不是地在这些人中挑几个出类拔萃的作为自己的入室或记名弟子,而已经下山的元始的十二个弟子,也会偶尔在这些人里挑上那么一两个传承自己道脉。
为了可能被选作圣人门徒的机缘,每一年都会有无数生灵前往昆仑。
仓颉,也是这些生灵中的一员。
作为一名地道的人类,仓颉在昆仑的地位并不能比得灵物出身的生灵。因为谁都知道,巫妖人灵这四类生灵之中,最得元始天尊看重喜悦的,恰是灵物。
玉虚宫每次开门收徒,所收人族弟子甚至不足半成。不过也因此,这玉虚宫中的人类弟子,从来都是最同辈同胞之中最为出色的一批。
仓颉资质一般,被选中成为弟子的可能不大,照理来说并不该一直耗在玉虚宫。
然而,仓颉虽修正道,却偏偏爱极法器书文一道。如今这开宗授课的五位圣尊之中,只有这元始天尊最长此道。而这昆仑山中也处处都有法器神文的痕迹。
于是,就算只是为了自己心中的道,仓颉也乐得在昆仑山中永远待下去。
更何况,这昆仑山更为仙境中的仙境,景色唯美灵气充裕,绝对是为仙家所钟爱之地呢。
又是一天傍晚,在山外与诸道友研习一天道法的仓颉左手拿着一只烤兔腿,右手将个黄皮葫芦抱在怀里,优哉游哉地往自己居住地行去。
咬一口烤得香气扑鼻滋滋冒油的兔腿,再灌一口醇香浓厚的美酒。
仓颉想到今日离去,预备转投碧游的一名同族好友,不由得摇了摇头——这些人呐,都劝他早早离开,说是玉清道法虽妙,但若总是之不到,也是白搭。
说之不动,便言他胸无大志,不思上进。
然而,他们却总不想想,这圣尊之法,又哪里是人人都学得的。
于他看来,这能学到自是万幸。学不到,在哪位圣尊门下不是一样待着?
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想到这里,仓颉一笑,又是潇洒地仰头喝下几口美酒,大口大口品尝着自己的手艺,并不为明日如何所困扰。
嗯,吃饱喝足,回府参悟神文,明日一早再寻上两三道友品茗论道。这日子过得,岂不舒坦?
这样想着,仓颉晃晃悠悠地回到了自己的洞府前。一般来说,以仓颉的性子,都是他去别人洞府上找乐子,很少有人找到他门上论道。
然而这一日,却略有不同。
微微眯眼,仓颉有些莫名其妙地望着自己的洞府。
却见他洞府门前,已有一道身影漠然伫立。
而似乎是察觉到了仓颉的到来,那道身影微微一顿,然后回首。
微凉的目光,就这么落在了仓颉身上。
叼着咬了一般的兔腿,仓颉双手抱着酒葫芦僵在原地,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本来以仓颉的性子吧,这有人上门,他的反应应该是自来熟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