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脑袋:“不说就不说!只是司徒三爷这人真是太难伺候了。为了如今这个伺候文墨的差事,小的简直把这十年来积攒的一点墨水都吐光了。”
袁谟道:“百年世家的人多半都矫情,司徒三爷又是个才子,难伺候也是应该的。
当初本真人也劝过你,是你非说要去陪伴你家爷,如今也算是心想事成,又何须抱怨?”
“小的没抱怨,只是……”
梧桐决定还是不同假牛鼻子说这些了,他往袁谟身边又靠近了些:“袁真人,您方才说事情已经办妥,那柳飘絮人呢?”
“送回京城了,我在柳条巷买了一座小宅子,暂时把她安置在那里。”
“那……”
他本想再详细问一问袁谟替柳飘絮赎身,以及安置她的详细经过,客房的门却突然被人敲响了。
“梧桐,三爷那边正找你呢,你赶紧过去一趟。”
袁谟拍拍他的肩膀:“快去吧,回京之后我再寻机会同你联络。”
“那小的就走了,您自己小心些。”
梧桐站起身整理了一下外裳,打开房门走了出去。
卢氏对阮棉棉说过,司徒曜是一名地道的大燕勋贵子弟。
这话说得一点也不夸张。
司徒曜的习性就连普通的大燕勋贵都及不上。
他的生活实在太精致,挑剔得令人发指。
衣食住行,每一样都是精挑细选。
文房四宝也是非极品不用。
写字的纸一般都用仿澄心堂的纸,那真是肤卵如膜,坚洁如玉,细薄光润。
实在寻不着的时候,至少也得是碧云、春树、龙凤、团花、金花。
即便是这几样,那也得由下人们一张张挑选,力求毫无瑕疵。
用墨也极为讲究,从墨色亮度到气味都挑剔之极。
小厮们研好的墨,浓淡哪怕有一点点不合适,也会被他立刻察觉,然后立刻吩咐重新来过。
梧桐之所以短时间内就能受到重用,很大一部分的原因就是他研的墨浓淡最合司徒曜的心意。
另外一小部分的原因嘛……
“梧桐,再把你前儿那首诗作再给爷吟一遍。”
俊若谪仙的司徒三爷在烛火的映照下,越发不似凡人。
要不是早已经熟知了他那最爱瞎折腾的脾性,梧桐觉得自己没准儿真会把他当神仙。
长得好的人他见过不少,远的不说,他家爷就是万中挑一的好相貌。
但比起这位司徒三爷,其他人似乎都少了一种……呃,他也形容不出来的味道。
可惜他太爱瞎折腾,太喜欢折磨人了。
为了能顺利留在司徒三爷身边伺候,他不得已才吟了几首诗。
凭借司徒三爷那颗聪明无匹的脑袋,这么几首短小的诗定然早已经倒背如流。
可他大晚上不睡觉,偏要把自己唤来背诗。
梧桐懊恼不已。
如果早知道是这样,他绝对不把欧阳先生的诗作拿出来卖弄。
万一被欧阳先生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