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4年中法《黄埔条约》以后,有很多外国传教士到中国传教,传教同时他们也会做一些慈善工作,比如收留一些无家可归的儿童。于是很多地痞流氓听说外国人收留儿童,就到处拐孩子,然后卖给教堂,当做一桩发财的生意。
当时国人普遍具有排外情绪,再加上民智未开,很多老百姓就不理解传教士的做法,后来数十婴儿夭折(因疾病、瘟疫等)死亡。
神父与修女便安排了丧葬工人掩埋,工人为偷工减料便随意掩埋,而神父却并未监督,因掩埋太浅,夜间野狗闻到气味将死婴挖出吃掉,到了天亮的时候,野狗没吃完的死婴残肢,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百姓并不知道事情的前因后果,于是他们开始猜想:教堂杀了小孩。
当时教堂还有一个职能,就是给人看病。于是有人开始传言西洋人是要用幼儿的眼珠子、脑子做药引子,一传十十传百,顿时引起巨大民愤,纷纷到教堂讨个说法。
当时法国驻天津的领事叫丰大业,这个人的脾气特别暴躁。他听说这件事后,就去找天津的知县算账,然后一言不合,就掏枪把知县的一个随从(也有人说是知县的儿子)给打伤了。
这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发生的事情,老百姓不干了,当场就把丰大业给打死了,然后冲到教堂里见人就杀。这次事件还波及到其他国家,混乱中,群众先后打死外国职官、教士和修女,连同丰大业和西蒙在内共计20人。其中包括法国人13名,比利时人2名,俄国人3名,意大利人和英国人各1名。最后老百姓一把火将教堂和法国领事馆都给烧了。
从国际外交的道理上讲,这是中国人的不对。但是当时的舆论认为,大清子民还是挺棒的,老外欺负我们这么多年,终于可以出口恶气了。
所以,怎么处理这桩天津教案,就成了一个天大的难题。当时朝廷把曾国藩调任直隶总督,要让他处理天津教案。
一方面是国内的舆论压力,谁要是偏向洋人,谁就是汉奸,肯定会遗臭万年。另一方面洋人也不是吃素的,当时法国人已经把军舰开到大沽口了。
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臣,如果不跟洋人妥协,不做出适当的处理,就是对国家的一种不负责任,这道难题就摆在了曾国藩的面前。
曾国藩是怎么处理的呢?我们今天再来看,会发现他其实处理得很简单,分三步。
第一步,谁杀的人?谁杀人就是谁犯法,抓起来就得杀头。后来一调查,有十几个人冲进教堂里杀了人,全部抓起来砍了,判20人死刑。
第二步,这次事件不是波及其他国家吗?其他国家的大使、领事、外交官也别围着我闹,你们说我们赔多少,我们就赔多少,最后总共赔了45万两银子。
第三步,轮到了苦最深、仇最大的法国人。中国人不是把他们的领事丰大业给杀了吗?我们单独再跟法国谈判。
你们说杀了外交官是有辱国体,那么我们道歉。是谁纵容这些人杀的外交官呢?当时在天津的通商大臣崇厚。既然崇厚没处理好这件事,就要代表中国政府到法国去赔礼道歉。当时在法国当政的也是一个著名的政治人物,叫梯也尔。梯也尔接见了崇厚,梯也尔也说:“法国所要的,并非(中国人的)头颅,而是秩序的维持与条约的信守。”
处理这次事件的过程其实就体现了四个字:就事论事。你不要以为这个事情很简单,当时若是顺应冲昏头脑的民众,迎来的就当是外国势力的船舰利炮。
就事论事,即对所言之人与事是非得失进行议论分析,往往不需要“联系这人之前怎么怎么样”,就是评说一件事情、一个问题或者是针对几件事情、几个问题进行评说。当然就事论事式的思考与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