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是出于职业习惯, 此刻的歇洛克正饶有兴致地观察着他面前的乔治娜。
确切地说,是小乔治.林恩先生。
“他”的领巾是棋盘格样式的, 以特殊的工艺浆洗过后,从早到晚都不会有一丝褶皱, 白鸟百货出品, 最近正流行;亚麻质地的衬衣十分洁白, 找不出任何一个污点,披马甲是浅灰色的, 纽扣上刻着定制的花纹, 没有字母,只有一枝缠绕着荆棘的玫瑰;至于“他”脚上那双黑皮鞋,可以说是全伦敦最漂亮的,几乎让人难以察觉里面厚厚的增高垫。
一切都很完美。
即使是此前稍有不足的口音问题,也得到了显著的改善。
帽子, 上装, 鬓角,白手套, 手杖, 都很符合小乔治.林恩先生“一名体面的中产阶级绅士”的身份,简洁、整齐并且规范,但最妙的是,“他”的举手投足没有任何局促不安的扭捏, 再加上所掌握的特殊变声技巧, 对于普罗大众而言, 完全可以瞒天过海。
这位女士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刷新了歇洛克对于一般女性的认知。
但这样说其实也不算完全正确,因为在对方男装出行的时候,侦探先生基本上忘记性别这回事儿。
乔治娜任凭歇洛克打量了好一会儿,在他餍足地收回视线之前,颇有些揶揄地问:“我是否有幸知道你从你的观察中,得知了些什么呢,福尔摩斯先生?”
歇洛克先是一抬眉,视线转移到她跃跃欲试的脸容上,莞尔道:“当然,我的荣幸。”
“两颗来自英王陛下赏赐的金纽扣,说明你的这个身份,在最近过了明路。”歇洛克看着乔治娜摘掉了她的白手套,露出了修长而结白的袖口和手,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右手上有着些许薄茧,不过这位侦探明智地没有就这一点发表看法,而是继续说:“大体上,你的着装恰如其分,但在细节上,你既没有戴戒指,也没有注意到纽扣的颜色与你的手杖并不相配,这说明你出门时较为匆忙,没有时间像其他人花费好几个小时大费周折。”
乔治娜乐了,“你很细心,福尔摩斯先生。不过如果你再仔细一些,就会发现我身上还有点儿不合时宜的脂粉气味,那也是因为我来时较为匆忙的缘故。”
“你也很细心,林恩先生。”歇洛克却露出一个狡黠的笑容,用幽默地口吻解释,“但你或许不知道,白鸟百货所贩卖的洗面膏和面霜,除了令女士们趋之若鹜之外,不少追求时髦的男士们也很爱用,毕竟比起砒.霜、氨水、砷硅片和铅,麝香的成分既安全又有效,气味也不错。”
时下的某些化妆品对于略懂化学这门科学的人来说,完全是一种可怕的慢性自杀手段,然而为了追求那种纤弱、苍白的病态美,上至上流社会的贵妇人,下至中产阶级的年轻女性,依然有无数人前赴后继。
至于那些男士们,尽管像上个世纪那样涂脂抹粉的行为已经越来越少,但讲究起外表来,丝毫不比女士们逊色。
任何一个看起来年轻又苗条的人都会给人留下精神饱满的好印象,而精神饱满往往与合乎礼仪联系在一起,所以做为一名对于完美合乎时宜有着近似病态追求的绅士,每天都会为了恰如其分的着装和外表花费可观的时间细致装扮,并不是什么奇怪或者女性化的事。
而且前有英国贵族深受法国宫廷文化的影响,后有摄政时期丹迪主义的盛行,许多丹迪子弟为了尽可能地展现出自身最完美的一面,甚至可以在镜子前生活与入睡。
“我不得不承认,你的推理总是这么精彩。”乔治娜说,“那么你不妨继续猜猜,寄来这个邮包的人是谁。”
在她落座的同一时间,已有仆役从前台把属于她的信件拿过来,并且整整齐齐地陈列在桌上,等候她的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