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维桢在鸡鸣声中睁开眼睛,窗外天色蒙蒙亮,厢房里却仍黑乎乎的。
借着窗外的天光看了一眼枕头边的SH手表,还不到6点,从留着余温的土炕上爬起来,掀开炕席,摸了摸压在席下的棉衣棉裤,运气不错,已经焐干了。
笨手笨脚地穿上臃肿的棉衣,赤脚来到灶台旁,拿起放在马扎上的棉鞋和袜子,烤了一夜,袜子和鞋面完全干透了,不过里面还有点潮,咬咬牙还是穿上。
小院里一片安静,谭山两口子还没起床,看来昨晚谭山喝得确实不少,估计这时肯定躺在炕上喊头疼吧。
林维桢没有马上出去,而是反身回到里屋,站在炕边,四下打量着自己的家当。
一床用了四五年的被褥,摆在地上的脸盆,里面放着毛巾、香皂、刷牙缸和牙刷,一只木质行李箱,堆在炕尾的两摞书,除此之外别无他物。
轻轻地摩挲着木质行李箱,箱子有年头了,表面磨得光滑无比,打开箱子,最上面是两套单衣,下面是几件内衣,最底下是一本棕色牛皮笔记本和一只派克钢笔。
老旧的箱子、一本笔记本和一支钢笔,这就是父亲下放边疆临行前留给自己的所有东西。
钢笔林维桢熟得很,前世用它写了一辈子的字,把玩了一会儿,将钢笔小心翼翼的放回原处,拿起厚重的笔记本,揭开铜制扣子,翻开扉页。
看着上面父亲写给自己的寄语,林维桢不由得热泪盈眶。
“勤学,爱国,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十几个字,饱含了一个父亲对儿子的期望。
笔记本用的不多,只写了两页,应该是刚插队时写的日记,此时读起来颇觉幼稚,摇摇头将笔记本合上,按上扣子,寻思着以后还要用,便随手放在炕头。
“笃笃笃”,有人在敲窗户,紧接着听到谭沁的声音:“林大哥,起床了!”
林维桢苦笑一声,这丫头可真准时,以前自己懒,基本上每天早上都是被谭沁隔着窗户叫醒的,今天是个例外,他起了个大早。
放好箱子,林维桢回道:“起来了”。
端着脸盆出了里屋,走到厢房门旁,拨开门栓,打开厢房的两扇门,顿时感觉一阵冷气扑面而来。
出了厢房,站在门口,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清新的空气让林维桢精神一振,难道这就是1978年的味道?
“林大哥,你动作真快”,谭沁端着搪瓷缸正在吐着白沫,一边刷牙一边支吾道。
林维桢打量了一眼谭沁,十六七岁的年纪,充满了朝气和青春,或许是遗传了谭山的基因,个头高挑,双腿修长,臃肿的棉衣棉裤也遮掩不住苗条的身材。黑白分明的杏眼闪烁着调皮,瓜子儿脸白嫩红润,还真是个小美人坯子。
没有多看,林维桢走到井台旁,抄起水瓢舀了一瓢新打上来的井水,倒进牙缸里,井水还热乎着,先是漱了漱口,吐到排水沟里后,抬头问:“你爸妈呢?”
谭沁扭头冲着正屋撇撇嘴,道:“刚刚还听着我爸在炕上叫唤渴死了,该,喝那么多酒干啥”。
林维桢哑然失笑,真是个泼辣的小丫头。
洗完脸,端着脸盆回屋,没想到谭沁也跟着进了厢房。
“你进来干啥?”,林维桢将毛巾搭在里屋的绳子上,扭头问道。
谭沁自来熟地坐在炕沿上,伸手拿起牛皮笔记本,“我来玩呗,我妈还得伺候我爸……,这笔记本哪来的?好看!是真牛皮的吗?”
林维桢笑道:“真牛皮,我爸给我的,一直放在箱子底下,刚拿出来”。
谭沁摩挲着笔记本的牛皮封面,看样子喜欢得紧,“能打开看看吗?哦,如果里面有秘密就算了”。
林维桢不在意地摆摆手道:“我哪有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