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不会为李辛保守秘密,甚至可能主动透露出去。
这么一来,如若买家是铁了心、哪怕不计代价也要拿下这地的话,以他们的雄厚财力,当然更容易打动佃户们。
而佃户们一旦退缩,李辛借不到钱,自然就绝无可能买得回庄园了。
不过在陆辞看来,这点应该不必太过担心——时隔多年,除非是跟没落了的李家有着深仇大恨,不然这种损人不利己、只便宜了庄客的行径,绝不是精明的商人能干得出来的。
之所以要买那片田产,主要还是为了盈利。
“还有一点,便是李诚失了庄园的原因,哪怕明眼人都能看出有着冤屈,可到底是欠下了国债。”陆辞无奈道:“偿还不力而被充公的田产,还能不能承认他是能凡事优先的前庄主,怕就得全凭那位公祖的仲裁了。”
如若对方对蒙冤多年的李诚怀抱同情,愿在无伤大雅的细节上给予便利,自然一切顺遂;而对方若是漠不关心,一切公事公办,便不好说了。
朱说听得神色凝重,正不知该说什么,陆辞脸色就倏然一变:“不好!”
朱说瞪大双眼,下意识地唤了句:“陆兄?”
陆辞在撂下那句‘不好’后,就立马起身,疾步出了门。
朱说不明缘由,只本能地紧追上去。
却见陆辞一路行至舱底,目标明确地直奔至了炉灶前,把已放在边上晾着两只小盅的盖子分别揭开,仔细查看。
“果然放得太久了,”想到那已然逝去的美好口感,陆辞就不禁感到无比痛心:“怪我只顾同李郎说话,竟忘了这更要紧的蜜奶酥还放着!”
朱说:“…………”
作者有话要说: 注释:
1.庄户和庄主之间为租赁关系,依照契约办事。如果庄主犯事儿导致庄园被收回,却不会影响庄户,只让他们把缴租的对象换成了官府而已。(《易中天品三国-大宋革新》p86)
2.庄户和庄主如果不满意对方,双方都可以依照契约规定主动进行解除。(《易中天品三国-大宋革新》p87)只是这么一来,庄户建在庄上的房屋自然是不能带走的。
3.向庄户借钱买回田庄,也是史上李诚庄园案里的解决办法(《易中天品三国-大宋革新》p83-87)
4.公祖:即父母官 ((《易中天品三国-大宋革新》p84)
5.原承包人拥有优先权。在承包期届满的前一年,政府要先询问原承包人是否有意继续承包,如果有意,通常会给予一定优惠,原承包人若钱不够,还可以“分期付款”,如在一次官田出让交易中,原佃户获得了七折的优惠,并允许“限二年纳足”。如果原承包人无意承买,政府即贴出公告,重新招标。在评标的时候,政府也会问原承包人愿不愿意按中标的价钱承买,“仍具最高钱数,先次取问见佃赁人愿与不愿依价承买,限五日供具回报”。(《宋:现代的拂晓时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