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凤箫吩咐完完将村民带去宁安府安置后,纵身运起轻功离去,红色宫装的衣摆在空中一晃,便消失在了众人的视野中。
这位大小姐的心情怕是比他们想象中还要烦躁,以至于连这段路都不愿一起走了。
“大小姐专程来闽州城一趟,没想到是这样的结果。”凌宝尘道。
“从今以后,大小姐若要嫁别人,却也无法嫁最好的那几个了。”凌宝镜道。
凌宝清冷冷哼一声:“原本那个死鬼,也见不得有多么的好!那死鬼的师父名叫桃源君,我问你们,可在江湖上听见过此人的名号?不过一介无名小辈,又能教出什么好徒弟来?”
凌宝尘叹气:“咱们庄主为大小姐定下的人,自然是不差的。‘桃源君’这名字甚是隐逸,说不定是位深藏不露的隐士高人,可惜‘叛乱’此事牵连甚广,连隐士高人都无法独善其身。不然,若桃源君还活着,怎会十年没有消息?”
林疏三人安静如鸡地跟着她们,一路上,听着这些姑娘为大小姐的婚事操碎了心,将江湖上适龄的青年才俊穷举一遍后,得出一个结论:谁都配不上大小姐。
她们甚是担忧,李鸡毛李鸭毛两人也唏嘘了几声,但林疏自己,并不是很能体会这种感觉。
其一,他毕竟不太熟悉这个世界的风土习俗,在他原来的认知里,死老公并不是一件可耻的事情,更别说是这种面都没有见过的娃娃亲。其二,一个惯于用“剥皮”,“震碎骨头”来威胁人的女孩子,实在是心狠手辣,而心狠手辣的人,一般又比较冷血无情。
——不过无论大小姐是个怎样的人,都与他没有关系了,他与这位大小姐不过是萍水相逢,从今以后,大约就永远告别了。他现在只想找到克服自己体质开始修炼的方法。
想到修炼,他忽然想起了上辈子。
每天子夜观冥入定,凌晨练剑,黎明时分收拾书包去上学。
教室里有很多人,他一直坐在最后的那个角落,将厚厚的课本堆在前面,仿佛就隔绝出了一片不受人打扰的天地。
有一天,这些东西全都被推到了地上。
几个人围住他,嘲笑谩骂了些他已经记不得的话,应当是比“精神病”“哑巴”之类更恶毒一些的词,更多的人在看着。
他蹲下去,将那些东西一个个捡桌面上,然后,它们又被推下去了。
他低头继续捡。
大约,欺负一个傻子实在是一件没有意思的事情,看一个傻子被欺负也不是一项有趣的娱乐,重复几遍后,那些人感到无趣,也就散了。
那天,他回到家里,对他师父道:我想死。
老头子道:不行,你得练剑。等大乘之后,天地间纵横自如,核武都炸不死你——自然杀人不犯法,也不用遵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想不和人打交道,就不和人打交道,啧,快活。
林疏:哦。
他就没有去死,继续练剑。
练着练着,几年时光流水一样过去,师父死了。
他的生活没有什么变化,该怎么练,还是怎么练,顺便还考了个大学。
后来,渐渐要大乘了,得渡劫。
再后来,就到这里来了。
除去修仙的人可能会多了一点,并且没有避雷针这个万恶之源外,世界对于林疏来说也没有什么不同。
上辈子怎么过,这辈子也就怎么过,练剑就是了。他这种人,要想过得舒服,要么死,要么大乘。
只不过,凭借这具根骨奇差的身体修仙,也太难了些。
他略有些迷茫,脚步便不由慢了。
凌宝清催他:“还不快点!”
他做了一番心理建设,对一脸凶恶的凌宝清开口问:“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