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下列主体中,依照我国选举法不列入选民名单的是( )
A、 精神病患者某甲 B、吸毒者某乙 C、 老年人某丙 D、被刑事拘留的某丁
大家的答案非常统一,仿佛商量好一般将选项全部涂掉,在括号中写下“我”。
再例如一道简答题:甲乙二人出现口角,争执间甲拿起砖头将乙打死后逃逸,假如你是受害者乙的家人,应该如何通过法律来为乙讨回一个公道?
大家的答案依旧非常统一——弄死甲!
不过每个人的弄死方式不同,比如段友莲就是淹死他,这位打扮成木乃伊的同学就写勒死他,还有什么推他下楼、电死、毒死、吓死、窒息而死,总之没有一个写报警。
最可气的是刘老师,他也在答题,还是用毛笔,这道题他回答得非常细致,在空白处写了好多字:应找到甲后将其用热水洗刷干净,蒸浴三日,好生喂食营养,待皮肤变得水嫩富有弹性后,便从后背切一个口子,用力扒,便可得到新鲜的人皮。此等败类,当处以最惨烈酷刑,扒皮很痛的,我有经验。
我站在讲台上,用手狠狠一拍讲台,大声道:“够了!不用答了!大家的常识水平,我已经很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