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2 / 4)

来到了另一个世界。

或许是,叶朗的世界。

如果有第三个人在场,一定会为这些叹为观止的作品而激动,因为当世再找不出这样的艺术风格,足以在天才辈出的绘画史上留下一个名字。

可季维和陆慎行的注意力却落在了房间里狭小的书桌上,上面有个陈旧的牛皮本子。

季维走出去,翻开。

——是一个日记本。

他的手指颤了颤,可还是翻开了。

日记本的主人显然不是一个有耐心每天写日记的人,时不时记上两笔,有时候隔上一年才会写。

——家里的钱终于还完了,赶在今年回到学校,花了半年时间考上梦寐以求的大学,卖了一头牛当学费

——带了一牛皮口袋橘子来学校,室友们说我傻,但还是接过去了,晚上去食堂打饭的时候,给我夹了好多肉,第一次吃到这么多肉

……

季维看着日记,一个热情开朗的瘦削青年浮现在他眼前,青年的人缘很好,不管是老师还是同学都非常喜欢他,明里暗里照顾他。

渐渐地,日记本里多出一个人,代称为“老师”的人。

——今天把油画课作业交上去,还是只有六十分,其他人都不能理解我的画,只有老师欣赏我,告诉我要相信自己,晚上还请我去他家看画,我很感激他

——我发现自己不是不能画好画,在老师家里临摹了齐白石那张《墨虾》,他欣赏这幅画,我送给了他,但我还是不喜欢临摹别人的作品

——唉,期末考得普普通通

……

季维抬头看了眼墙上的画作,风格的确太超前了,在那个年代注定不会得到太多欣赏,他那幅《墨虾》能以假乱真,却没有走上卖假画的歧路。

一个念头也没有,只是感慨不喜欢临摹别人的作品,哪怕是大师,何其骄傲的一个人。

他继续看下去。

——毕业了,老师说可以帮我留校,可我的成绩实在普通,不能老麻烦老师,委婉地拒绝了,但画卖不出去,愁啊

——不眠不休地画了两天画

——老师要给我介绍他侄女,我吓了一跳,不会还是未成年吧,可幸好只比我小三岁,安安静静地不爱说话,但没关系,我喜欢说话

青年结婚以后,季维从字里行间都没感受他油然而生的喜悦,虽然很长一段时间都没卖出一幅画,他们还是过得很开心。

季维翻到下一页的时候,顿住了。

——今天女儿出生了,我给她取名叫叶知

*

林逸秋不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可最近他总会想起叶朗,

——他第一个学生。

他忽然想喝酒了。

他慢慢走到酒窖,打开酒窖的门,没有任何光,黑沉沉的地下室,以前是有灯的。

后来怎么没了呢?

他记起来了。

那个有着一双淡色瞳孔的青年说他要赚钱养家,去画那些令人厌恶的商业画作,不再是他心目中的叶朗了。

怪他。

温室里养不出动人心魄的兰花。

就是在这个阴暗的地下室,他囚禁了叶朗,并且冰冷地占有了他,灯也是那个时候打碎的。

不是出于情|欲,只是对他精神上的征|服,他想要青年的臣服,但无可否认地,那是他一生最具快感的时候。

哪怕之后自己的手被他划伤,也不后悔。

叶朗就是自己一生最好的作品。

*

看到叶知女士名字的那一刻,季维终于确认,屋子的主人就是他的外公。

——叶朗。

一辈子默默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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