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乏文字载体记录的民族, 将大量的事件和细节都湮没于历史的缝隙。
只有身临其境地回到千年之前,亲眼看着那些被砍断手臂也不眨一下眼睛的汉子们,集体崩溃、痛哭流涕、以头抢地, 宁可速死的场面, 旁人才能对“怪姑娘”的强大体会到十之一二。
许多意志坚定、敢于把镶嵌了宝石的腰刀抄在手里,解开上衣赤膊打死灰狼的勇士,即使被血淋淋地撕扯下一大片血肉,也只会仰天怪叫一声。
他们的骨头硬得像是钢铁打就, 可是心却并不是。
“怪姑娘”的记忆里, 封存着千百种不同的痛苦:疾病的痛苦、老迈的痛苦、肢体残缺的痛苦、濒临死亡的痛苦……
当这些痛苦一拥而上, 在卡牌技能的催化下, 十倍百倍地同时涌向大脑, 即使对手真是个金锤银炼的死物,只怕也会被融为一滩铁水。
对手或者疯了,或者傻了,他们先前劫掠其他小部落时无往不利的铁蹄, 如今脆弱得不堪一击。
怪姑娘成为整个族群的英雄, 她一战成名。
这场战争过去以后,怪姑娘在族群里的地位骤然有了天翻地覆的改变。
人们为她带上最鲜艳的羽冠, 把她的帐篷用最豪华的毛毡妆点。他们隔着十步以外就拜伏在怪姑娘的帐篷前,试图从她拨弄过的炭火里寻找到对明年放牧地点的启示。
族人们匍匐下来, 亲吻怪姑娘的鞋子, 称呼她为“大巫”。
多年之后,以旁观者的角度再来复盘整件事情,痛苦之神只能说, 世上没有比那更糟的事态发展了。
——误打误撞地, 怪姑娘满足了成神最重要的两个条件。
第一, 她是独卡卡者,卡牌是一张活卡。
第二,有人在虔诚地信仰着她。
“我成为族群的大巫,在我的帮助之下,我的的族群无往不利,征伐了整个草原。”
痛苦在这个过程中,像是滚雪球一样越积累越多。
怪姑娘感知到的痛苦越多,她就越是强大;她的实力越强大,就越能从旁人的身上剥夺来痛苦。
就像是一颗光滑的玻璃球,滚上了倾斜三十度角的宽阔轨道。
那之后,顺着命运而行的所有加速,驾驶人都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即使再怎么疯狂地踩着刹车,也勒不住已经脱闸的马缰了。
大巫的威名响彻整个草原,惧怕和信奉她的人越来越多。
和中原不同,蛮荒之地总是保留着更为原始的神话信仰,以及带着野蛮之气的祭祀习俗。
他们认为一切天象都自有生命,雷电是神明的咆哮,大雨是神明的愤怒,风和日丽则是因为神明感到高兴。
草原上的牧民都知道,当他们的大巫皱起眉头,明年就会有疫病在牛羊之中蔓延;如果他们的大巫重重地跺了她的脚,许多人就会失去他们的至亲。
痛苦之神对此的评价是:“他们对我战战兢兢,可我并不喜欢。”
也许有人愿意过那样的日子吧——被最华美的丝绸和毛毡覆盖,整日里盘腿坐在熏满了松香的天穹庐里面。服侍她的姑娘屏声静气,连努一下嘴都会有人胆战心惊地扑在脚下,问她是不是有谁惹怒了最伟大的巫。
后来的事态发展,就像是每一个狗血的爱情故事里那样:怪姑娘摘下身上所有的松石和金银饰品,跑出属于“巫”的大帐。
她蹬上一双小牛皮的靴子,穿好最利落的短打,挥舞着马鞭在草原上驰骋,几十条编紧的小辫子像柳条一样在风中飞扬。
然后,她爱上一个胸膛宽阔而温暖的男人。
“我们相爱,在一起,然后做了夫妻。我仍是‘大巫’,也仍是他的妻子。有人发现了来劝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