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殿下看书一坐就是几个时辰,膝盖最容易着凉,往后殿下看书时就戴着这个,保准暖和。”
陈温下意识地摸了一下膝盖,那对护膝他早已知道搁在哪儿了。
而那日他送了她什么,他却完全记不得。
不外乎又是一颗宝石。
“你看着办就好。”陈温艰难地咽了下喉咙,没心思搭理他。
瑞王也没指望他能说出什么来,以他如今这心情,恐怕也没打算过年,瑞王端起了桌上的茶饮了一口,瞥了他一眼又才问他,“除夕那日芙蓉城有灯会,姑娘们都会去图个热闹,估计嫂子也会去,皇兄可有备礼?”
陈温这才抬起头来。
备礼。
——他从未备过礼。
那些事自来都是周顺在办。
“后儿王府的宴席咱早些结束,也去凑凑热闹,你在江陵呆习惯了,正好这回也去体验一把芙蓉城的年夜味儿,皇兄好生想想,嫂子喜欢什么,早些备好了礼,说不定就能碰上,姑娘家谁都喜欢收到礼物。”
陈温握住书页的手指一顿,半晌没有反应。
她喜欢什么?
——他不知道。
陈温的眼皮子一跳,灯火的光亮也瞬间在他眼前失了明,心口的那股酸胀又冒了出来,陈温觉得胸闷,搁了手里的书,干坐在灯火下。
瑞王看他久久不说话,似乎是有备而来,从怀里缓缓地掏出了一个小匣子,搁在了陈温的面前,“皇兄要是没有想好,我这里倒是有一样东西,昨儿上街时瞧见,便多买了一分,皇兄看看用不用得着。”
陈温的目光瞟了过去,小木匣子有些眼熟。
瑞王将其搁在了几上,起身走人,“天色不早了,皇兄早些歇息。”
刚接陈温进芙蓉城的那日,瑞王脑子里想着那驿站阁楼上的姑娘,便想选件礼物,见面了当做是见面礼,瑞王先是进了胭脂铺子,可最后买的却是一条发带。
同陈温买的那条一样,只不过颜色不同。
知道自个儿看上的姑娘,竟是自己的嫂子后,那发带瑞王也曾扔了一回,之后又拾了起来,如今给了陈温,便想着由他送出去也好。
陈温本不敢兴趣,只觉小匣子越瞧越熟悉,便也拿了过来,揭了盖儿。
瞧见那里头的东西时,陈温的眉心突突一阵跳,蓦地一股怒意窜得太急,眼眶竟是烧得殷红。
什么昨儿买的,他莫不是忘了他曾见过。
陈温捏着那小匣子边缘,捏得五指泛青,掌心里的伤口又开始拉扯地生疼,才渐渐地冷静了下来。
冷静过后,那怒意竟是消失的无影无踪,周身力气瞬间被了个精光,陈温无力地靠在了榻边。
一个只看了她一眼的人,都知道她喜欢什么,而他和她相识相处了十年,却不知。
那匣子里头躺着一条梅红的发带,与那日他在沈家,看到她发辫尾部系上的那条一模一样。
她喜欢的并非是浅粉。
在他的脑子里,她的身影一直都是浅粉色,浅粉的长裙、浅粉的绣花鞋,浅粉的发带,原以为她喜欢,如今才知那些不过是他在她身上上的一把枷锁。
他说,她那双浅色的绣花鞋好看,从那之后,她的绣花鞋便全都成了粉。
他说,她穿粉色长裙好看,他便再也没见她穿过其他颜色。
那日她戴着粉丝发带,松散地系在头上,他多看了两眼,那条发带便时常出现在他眼里。
十年来,她的喜好只为了迎合他。
陈温痴痴地坐在那,脑子里想起了她今儿说的那句,“殿下这不是喜欢。”
因她深知喜欢一个人的感受。
因她喜欢过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