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三章(2 / 4)

:《论一个穷逼的自我修养》。

必修二:《家务活与母鹅的产后护理》。

必修三:《我的一个盗菇朋友——关于身无分文时偷菜的心得一二》。

绝了,整个就一穷光蛋进阶指南。

“对了小师姐。”

林浔见她脸色更白,以为宁宁还未从破产的事实中缓过来,小心翼翼朝她迈近一步,从怀里掏出颗光华四溢的洁白圆珠:“我此次离开东海没带多少钱财,只有这夜明珠勉强算是值钱,如果不嫌弃,收下它换些灵石吧。”

他哪是“没带多少钱财”。

林浔压根是一穷二白地出了家门,只因为师尊告诉过他,剑仙从不拘泥于身外之物。

后来发现师尊本人也曾经吃过爆炒瓜皮,甚至发展了一种全新菜色,叫“落英百香萃”。

就是炒花瓣和树叶子。

这颗夜明珠是他浑身上下仅有的值钱物件了,本该好好保管,可是……

涉世未深的小白龙鼓起勇气,极快地瞥一眼宁宁惨白惨白的脸,心里暗下决心。

既是同门,就理应相互帮扶。如果他的身外物能换来小师姐继续生活的信心,牺牲这颗珠子,便算不了什么。

他可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孩子啊!大不了再去喝露水吃树叶,小师姐要是疯掉,她的一辈子可就全完了!

宁宁心情复杂。

在原著里,林浔的确是个毫无心机、心软至极的小白莲设定,路见不平时,就算害羞得满脸通红结结巴巴,也要上去匡扶正义。

有读者一针见血地指出,作者之所以把他设定成这种性格,就是为了突出男主角裴寂的杀伐果断、阴冷恣睢。

说实话,在以上帝视角看这部小说时,宁宁也曾觉得这位小皇子实在同情心泛滥,但当她自己成了被他同情的那个——

这就是个小天使吧呜呜!明明自己都穷成这样了,居然还能拿出最后的资产送给她!双标又怎么样林浔他真的太好了吧!

“不不不,我不用。”

宁宁赶紧摆手:“你不是也没有多少灵石了?”

她说得隐晦,特意略过了林浔吃瓜皮洗雨水的那些事儿,从而保全小朋友单纯脆弱的自尊心。

没想到地主家的傻儿子嘿嘿一笑:“没关系,上回大师姐带我去万剑宗偷了好多瓜,瓜皮够吃好几——”

话没说完,林浔就顿顿停住。

他自尊心强又非常容易害羞,之前刻意隐去了自己的身份,谎称那些事情都是“一个朋友”所为。如今这句话……

不正是在大大咧咧地宣告,那个朋友就是他本人么?

热气腾地上涌,白玉般的脸庞霎时笼上一层绯色,如同晕染开的墨团越来越浓,最终变成遍布整张脸的通红。

太、太丢人了。

他本来想在小师姐面前留个好印象的。

他从小就不擅与人交流,之前几番遇见小师姐,都羞怯得说不出话。今日听见她房中有异,没做多想便进了院子,未曾想居然会闹出这样的笑话。

林浔支支吾吾说不出话,只觉得脑袋一片空白,恍惚间忽然听见宁宁的声音,语气和之前没什么不同:“带回来的瓜够吃好几天?你和大师姐偷了多少瓜,万剑宗没逮住你们吗?”

她莫不是听岔了。

他说的可是“瓜皮”。

他心情忐忑,小师姐却面色如常,想来她是真的没听清,也没把他跟“那个朋友”联想到一起。

林浔抿着唇笑了笑,耳边红潮退了一些:“不少。小师姐想听我们偷瓜的事情么?”

宁宁:“你说。”

于是话题成功转向了大师姐与万剑宗的那片瓜田,听说师姐有言:偷瓜不

最新小说: 你大魔头,功德比圣人还厚? 仙子请留步 天地不仁,我以恶为食 长生从丹童杂役开始 赠礼返还:我,玄幻第一舔! 你慕强选他,那我就让你们亡国灭族 炼神鼎 身边人都是满级大佬,这仙能修? 夺嫡:老七饶命,朕不想过头七 玄幻反派:仙域最强太子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