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们的友谊其实是很好建立的。
帮助这四个孩子建立牢固友谊的,是一台游戏机。
王高才的老爸从外地来看他,送了一台最新款的索尼游戏机。
游戏机前脚进门,后脚就被王高才他妈刘姐拎着从窗户上扔了出去。
“整天不写作业,就知道打游戏!你再嚷嚷我连着你一道扔出去!”
王高才不敢和太后理论。
他溜出家门,从楼下草丛里把游戏机扒拉出来,打算把它先寄放在孙明珠家里。
“要不打开试试,看有没有摔坏?”林知夏随口提议。
游戏机一打开,就好像开启了什么神秘的魔咒,四个小少年齐齐地在电视机前坐了下来,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屏幕。
林知夏还好些。他虽然喜欢玩,但是不沉迷。打工和写完功课之余会去玩两盘,不玩也不想得慌。
孙明珠则因为技术太烂,队友总被她拖累惨死,大伙儿都不乐意和她组队玩。
盛朗和王高才两个人,却是在游戏里找到了灵魂伴侣。
一个勇猛剽悍,一个敏捷机智,居然配合无间,灵活多变,是十分难得的好搭档。
打起游戏来,盛朗倒不像平日那么独,居然能听王高才的指挥突进或者后退。而王高才也不像生活里那么怂,不仅上蹿下跳大呼小叫,急了甚至能朝盛朗大骂。
骂完了,才觉得不对劲,出了一身冷汗。
“干吗?”盛朗用他冰凉的绿眼珠瞥了王高才一眼,“这局还没完呢,不玩了?”
“玩!玩!”王高才回过神,急忙抓住手柄,有种虎口脱险、劫后余生的虚脱。
林知夏和孙明珠在旁边看得面面相觑。
林知夏后来问盛朗为什么不发火。
盛朗说:“王高才打游戏有他的一手,他骂得对,我就服气。游戏里的规矩是不同的。谁玩得好谁就是老大。”
“你居然会认王高才做老大!”林知夏大笑,“哎呀,我要去告诉王高才……”
盛朗一个狼扑,从身后把林知夏压在沙发床上,用力捂住他的嘴。
“我说的是游戏里!游戏里!你敢去嚷嚷,我就……我就……”
是把林知夏打一顿呢,还是和他绝交呢,盛朗半天说不出来。
林知夏笑得快岔气,使劲挣扎。盛朗个头比他高大,他一时挣不脱,就干脆去挠盛朗的胳肢窝。
盛朗冷不防中招,气愤大叫:“你这是出阴招!太缺德了!”
说着,如法炮制回去,手专往林知夏皮肉嫩的地方去,狠狠地挠了一回。
林知夏还真是皮娇肉嫩,很不耐挠,稍微一被碰就浑身缩起来,哎哟直叫。
盛朗觉得好玩极了,上下齐手,就想看看林知夏哪里挠不得。
“不闹了!不和你闹了!”林知夏笑得喘不过气,像条虫似的拱来弹去的,居然没哪儿不敏感。
“就这样你还敢挑衅老子!”盛朗乘胜追击,又抓着林知夏的脚踝,去挠他的脚板心。
“卧槽!”林知夏大笑,一脚蹬在盛朗的脸上,差点把他鼻子给踹歪。
两个男孩扭成一团,从沙发床咚地跌到地板上,还把桌子撞得呲一声滑去一边。
“好啦。”林安文在卧室里敲了敲门,“这都几点了?楼下邻居要上来敲门了。赶紧洗了睡了吧。”
盛朗这才把林知夏从地板上拉了起来,两人都闹得一身热汗,满脸通红。
男孩子家也不讲究,一起脱光了钻进浴室里。
花洒里流出来的自来水经过一整日的暴晒,十分温暖,冲头浇到脚,冲走了泡沫和汗水。
林知夏搓着澡,又发现了一个平日没注意